楼主:
laptic (无明)
2026-08-16 20:59:31※ 引述《HatanoKokoro (表情丰富的扑克脸)》之铭言:
: 记者方玮立/台北报导
: 调查报告指影响元首人身安全 要求国防部专案检讨
: 监察院昨通过监委浦忠成、蔡崇义所提调查报告,指总统府宪兵二一一营赖重宇等三名士
: 官自二〇二一年起先后遭中共情工利诱吸收,刺蒐府内公务机密交付并换取不法酬劳,竟
: 形成“代代相传”、“永续交棒”现象,严重危害总统府办公处所安全维护,并间接影响
: 元首人身安全,吁请行政院督同国防部成立专案,针对涉案部队各项缺失深切检讨改进。
是说在五天前,就赖重宇的部分
高检署向高等法院声请定刑,因为除了前述的共谍案(涉嫌《贪污治罪条例》、国安犯罪
等)之外,在台中地院还被提控“一般洗钱”(原本被判处有期徒刑三月,得易科罚金,
不过似乎有无法缴付的问题)
结果按照一一五年度声字第二三一四号刑事裁定,实质上只是在共谍案的基础之上,需再
执行一个月有期徒刑,总计为七年一月。
按:本来是准备向台中地院声请定刑,但有程序上的错误,结果被驳回(该院一一五年度
声字第一零九零号)
再谈只加一个月的原因:
爰审酌受刑人所犯附表编号一所示之各罪分别为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为大陆地区刺探或
收集关于公务上应秘密之文书、电磁纪录未遂罪、附表编号二所示之罪为帮助犯修正前一
般洗钱罪之侵害法益、罪质、犯罪时间之间隔;另审酌受刑人所涉三次违背职务收受贿赂
罪之犯罪目的与行为态样相类,责任非难重复之程度较高,并无特别加重之必要,倘以实
质累加方式执行,刑责恐将偏重过苛,不符现代刑事政策及刑罚之社会功能;复考量如附
表编号一所示之各罪,前经法院定应执行有期徒刑七年确定,以及受刑人犯罪所反映之人
格特质,再参酌上揭最高法院裁定意旨,考量定刑之外部性及内部性界限、刑罚经济及恤
刑之目的、行为人复归社会之可能性、行为人之人格、各罪间之关系(侵害法益、罪质异
同、时空密接及独立程度),及受刑人对本件定应执行刑表示无意见等一切情状,本于罪
责相当性之要求与公平、比例等原则,合并定其应执行刑如主文所示。
所以除了共谍,还有涉嫌将银行帐户交付他人使用的问题,看来他“缺钱”得可不轻,所
以才要叛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