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6-08-16 14:59:00※ 引述《ha3810996 (微八嘎囧)》之铭言:
: 记者王佩翊/综合报导
: 马来西亚一名17岁少女趁著大考后打工赚钱,因此在4月担任一名中国籍男子的地陪,过
: 程中却遭对方以“东西太重需要帮忙”为由骗进住处,随后被持刀抵颈、双手双脚以胶带
: 捆绑、布料蒙眼,并被灌下不明饮料与药丸,从傍晚到深夜约6小时内,惨遭性侵达5次。
: 最终她趁嫌犯下楼取外卖之际,用刀割开窗上胶带、徒手攀爬外墙,才成功逃脱。少女事
: 后更指出,男子疑似在性侵她时,还与朋友视讯通话“直播”,十分恶劣。
: 推 adon0313: 上次台湾那个留学生直接被奸杀 49.215.223.225 08/16 12:28
那种事情其实与这案不太相像,而且最终是无期徒刑定谳了(该判决书内容是贴在其他看
板),这部分就不好多说了吧...
: 推 changmada: 马来西亚?屁股会被打烂喔 49.217.126.138 08/16 12:49
就此案的情况来看,要说“打烂”的话,呃...
《刑事法典》第三百七十六条中,本案适用的是第三项(即家庭成员间不伦,或对未成年
儿少下手性侵)
罚则是监禁八年以上、三十年以上,且应加鞭刑十下以上,不过实际情形如何则是法官的
心证问题。
不过说回案件本身,在逃出来之后
似乎是因为担心东窗事发的缘故,男子也一样逃离案发场所,且有其他友人来接应;又同
时该中国人也找上了被害人姐姐
当事人本身转述:
“我逃出来后,他也赶紧逃跑,还用我的手机联系我的姐姐视频通话,称我‘发疯’、大
喊大叫,甚至称要报警反咬我‘仙人跳’!”
反而要先怀疑,可能存在“恶人先告状”的成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