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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ukiji (大司寿)
2026-08-15 23:12:23联合
“老婆睡床上”渣男遭前女友控性侵 法官揪一疑点判无罪
2026-08-15 22:52 联合报/ 记者游明煌/基隆即时报导
小陈与妻同房一起睡床上,却遭借住同房躺在地板的前女友,指控他在妻子面前,强行对她
性侵得逞,检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小陈坦承发生性关系但称合意。法官认为小陈妻当时
在床上,但证称“没有听到强制性交”,前女友如违反意愿可求助小陈妻或马上联系现任男
友自救,却没有这样做,违反常理,以“罪证有疑、利于被告”原则,日前判陈男无罪。
基隆地院判决书指出,小陈(化名)与A女为前男女朋友关系,A女前年9月某日因与现任男
友吵架借住小陈住处,三人同房间,她躺在凉蓆上滑手机。但A女指控,当天到了凌晨1点多
,小陈从床上跑到地板上,先抚摸她,她已口头表示拒绝,并以脚踢之方式明确表达其拒绝
意愿时,小陈仍不顾她意愿,强制性侵得逞,她马上向男友求救赶至现场处理,将她带离,
事后提告。
小陈坦承与A女为前男女朋友,当时有与A女发生性行为,但否认强迫,表明与A女是合意发
生性行为。辩护人主张,A女当下并未前往医院验伤、未马上报警到现场,虽请现任男友到
场处理,但非在场人,不能仅凭A女求助行为证明妨害性自主犯行。
法官审理指出,小陈妻证称,当天她和丈夫睡在床上,A女睡地上,自己跑过来她和丈夫的
房间睡,她没有听到丈夫对A女强制性交。法官认为,A女当时有畅通的联系方式可以联系他
人或男友,且A女在屋内也有其他房间可去,亦能锁门保护自己,小陈是否对A女施以强制力
有可疑之处。
法官并说,小陈男如违反A女意愿,A女大可求助小陈妻或联系现任男友自救,却没有马上这
样做,违反常理,检察官所提出之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小陈有强制性交犯行,检察官未能提
出证据补强,基于“罪证有疑、利于被告”之原则,谕知陈男无罪,以昭审慎。全案可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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