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altlake (SaltLake)
2026-08-13 15:20:30※ 引述《louiswei1986 (禅宝宝)》之铭言:
: 我是觉得以后价值一千元内的,
: 要有简易机制可以处理,
: 譬如就直接裁罚多少钱,
要想省事,直接把特定金额以下移出刑法,“交给当事人机关行政处罚”。
就东西归还后,记警告、申诫什么的。再不然课罚缓什么的
: 不该拿的就不要拿,
: 但为了这些去搞个重罪没意义。
: 不要说拿这些锅碗瓢盆回收物还要被罚很瞎,
: 就单说你为了去审这种狗屁犯罪浪费的司法资源,
: 检察官很闲吗?法官很闲吗?
: 浪费时间登录系统,还要印一堆纸本判决。
所以说从刑法移除而转交行政处罚
: 公务机关就是永远在跑这种垃圾案件,
: 但说真的检察官跟法官反而可能很开心,
: 因为这种案子也是算案子,
: 处理起来轻松愉快又不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