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中“阿北”家属呛告杀人 不排除告网友

楼主: jerry88 (枫)   2026-08-12 10:32:01
家属的说法网络大众会买单吗?
持凶器在马路上,而且明确有刚攻击完的行为...
不过好奇想请问各位懂法律的先进大大,
假如这件事情先不论前面发生的事情,
因为这事件的确有因果关系,所以年轻人后续的行为其实就是义愤,应该难辞其咎。
想问的是,如果我们在路上走,发现有人在马路上拿着刀,而且他是刚攻击完别人,
如果我们(就是指其他的路人,非当事人_出于保护众人,去把他扑倒,结果导致受伤或更
严重的情况,
这样是不是就算是过失或防卫过当呢?
因为当年轻人扑向阿北时,其实阿北手上还是有拿着刀,
不然以后遇到类似情况还有人敢见义勇为吗? 是不是真的是遇到这种就是闪远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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