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6-08-05 20:59:53※ 引述《humbler (兽人H)》之铭言:
: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 台北市交通局科长朱宸佐7年前承办一件国赔案件后,帐户内平白多出63万余元的现金入
: 帐,被怀疑是协助申请国赔案的贿赂对价,台北地检署指挥廉政署侦办时,2位汇款民众
: 喊冤,因国赔审核程序冗长,朱宸佐当年自掏腰包代垫医疗费用,她们事后当然要还钱,
: 检察官查证确认朱宸佐的善心义举后,5日处分全案不起诉。
: 推 MyFuns: 原来公务员的帐户,国家都有在watch. 42.77.132.8 08/05 20:31
这就正统上的“财产来源不明”罪
如果没办法清楚交代出现这笔钱的原因,当然就会让廉政署指挥地检署发动侦查,查明具
体情况
到时不是这个罪,就是去向收受贿赂罪,麻烦只会更多。
不过说回案件本身,这是主管机关效率不佳下的结果
且如果自身的拒绝赔偿认定被法院逆转(变成必须赔),到时可能还得考量是否上诉,进
一步的话还需向法院提存免于假执行的担保金
这不管对任何一方都好,都是一个负担...
只是当年既然没有约定何时要还钱,拖到调职后才来也有点不合常理,但这并不能掩盖当
初受理赔偿单位的问题
而说到这边,关于八仙尘爆案的国赔案部分,只希望新北市政府等方面已经赔偿完毕,不
要再拖拖拉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