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替蓝青年量血糖遭检举!苏一峰质疑青鸟追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6-08-04 21:12:04
※ 引述《au4g3wk4k (我喜欢肥肥)》之铭言:
: 今日新闻 胡郁欣
: 国民党台北市议员杨植斗等人7月底在凯道发起154小时绝食抗议、为725食安集会暖身,
: 绝食期间,时常评论时事的胸腔科医师苏一峰路过现场,便替绝食者量测血压、血糖,未
: 料却遭民众检举涉嫌“未经事先报准执行医疗业务”,要求台北市卫生局开罚。对此,苏
: 一峰今(4)日怒轰,当天已向医院请假,是以一般民众身分到场,量血压、血糖属一般
: 健康检测,且现场有人出现头晕、冒冷汗等不适,若因此受罚,恐让下班的医疗人员未来
: 不敢在路边协助救人。
: 推 qeon: 这还蛮酷的,这成立的话以后铁道运输飞机也 61.230.9.252 08/04 20:19
: → qeon: 不用广播请医生支援了,反正也不能未报备执 61.230.9.252 08/04 20:19
: → qeon: 业 61.230.9.252 08/04 20:19
就这种状况,得先看最高行政法院一零九年度上字第八零八号判决:
依医师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医师不具备于山地、离岛、偏僻地区或有特殊、急迫情形
,为应医疗需要,由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指定,并经以通讯方式询问病情,为之诊察
,开给方剂之要件,不得嘱由护理人员执行治疗行为。再者,未取得合法医师资格之护理
人员或其他医事人员,非在医疗机构于医师指示下执行医疗业务,即不该当于同法第二十
八条但书规定之不罚情形。是以,诊所负责医师非亲自诊察,且无医师法第十一条但书情
形,而容留不合同法第二十八条但书情形之护理人员执行医疗业务者,即合致同法第二十
八条之四第三款规定之情事。
顶多只有限制不能乱请他人代为执行医务
但回到这事情的源头来说,显然的除了“不分青红皂白”、“乱枪打鸟”等形容词之外,
根本不能用正面思路看待...
不过就这番所言:
: 嘘 ocwandu: 赖缺德医师魂爆发…. 111.71.36.59 08/04 20:11
他理论上是可以辩解“做的是急救”,不是任何只能在值班时做的业务(如动手术),理
当符合免罚范围(按照《紧急医疗救护法》而言)
而且这部分只要曾是校内红十字会(或相似有授予类似知识的团体)成员,就算后来没有
去修读医学系(或相类科系),也有高机率不会出事(除非主管机关嗣后变更认定标准,
导致诠释已不复以往,这时才另谈)
不过苏医师的情况却有所不同,必须要考究的主要就是“有无设立固定摊位”,除了这点
之外,要吵其他的未必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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