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inz (Xinz)
2026-08-03 11:52:44今年年初我就有致函去询问过了
https://i.urusai.cc/g74E5.png
“小型车持续以最高速限行驶于内侧车道,并未违规,因已以最高速限
行驶,再提高速度即属超速,故亦“不适用堵塞”超车道行车之认定。”
年初车板 国文没学好的血栓(自己认定堵塞定义)跟坚持己见对法令视若无物的轰打翔
就已经吵过无数次了,执法机关都出面解释还是当作没看到
台湾的高速公路就是这么短,交流道又很多(以国道1号来说就有86条)
国道1号全长374.3公里,平均来说4.3公里就一条交流道是能开的多快
那些整天自慰其他国家法律的自私仔想要让守法的人迫离内车道的真的很可恶
那些无法行驶在规定速限上的车辆才是应该主动驶离内车道
但车辆已经在速限上甚至是惩戒容许值+10公里以内
都不需要避让后车(除非公务、救护)
内车道不是超速道,不知道执法机关已经宣导过几次了
那些开150、180 看到测速或红斑马还不是乖乖煞车踩下去
三线车道有效利用就是按照法令来行驶,没有必要特别空一条道路出来
那些开150、180还不是嘴硬说 我一直持续在超车阿,你看中外线都开比我慢
所以我正在超车一路超到高雄XD
说白了就是想开快又不想前面被挡住的自私心态而已
高快速公路的内侧车道为超车道,小型车于不堵塞行车之状况下,得以该路段容许之最高
速限行驶于内侧车道
交通部这条不好好修改的话,大家都不会有一个结论的,基本上就是死循环
※ 引述《p9i1n0g0u4 (茵草冠)》之铭言:
: ※ 引述 《Cgtt (垠饱善存)》 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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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年老问题
: :
: : 原 PO 讨论的是国道内侧车道
: : 而国道沿线其实都有标示提醒
: : “内侧车道为超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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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既然用途已定义得很清楚
: : 使用逻辑就很简单
: :
: : “有超车需求就使用,完成超车后就驶离”
: :
: : 不论目前时速多少
: : 只要中线车辆比你慢
: : 确认安全距离后就可切入内侧车道完成超车
: : 超车完成后再依安全情况回到中线或外线
: : 当然
: : 变换车道时必须避免速差过大影响其他用路人
: :
: : “使用内侧车道的资格,应该是无超车需求”
: :
: : 并非表速已达110或120 km/h
: : 就能一直行驶在内侧车道行驶
: : (除非持续超车中)
: :
: : 当然
: : 先不讨论所有车道都塞满的情况
: : 若中线车流密集
: : 暂时无法驶离内侧车道
: : 那就必须维持“使用超车道”的逻辑行驶
: : 以高于中线车流的速度持续超车
: : 等有安全空间后再回到中线
: :
: : 至于是否超速的问题
: : 那是执法机关依法认定的范围
: : 但内侧车道完成超车后应驶离
: : 我认为仍是每位驾驶都应遵守的最基本原则
: :
: : 全球国道系统内侧车道存在的目的
: : 是为了提升整体车流效率
: : 而不是作为固定速度巡航的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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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此
: : 我反而好奇
: : 为什么有些人会认为
: : 只要表速或时速达到110、120 km/h
: : 就可以一直行驶在国道内侧车道?
: : 你有一直在超车吗?
: :
: : 最后祝大家行车平安、一路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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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年老问题
: 法规对于国道内车道的使用资格写得明明白白
: 然后这些自以为高尚从不检讨自己的用路人就是喜欢拿着“标示”去挑战“法规”
: 原原PO下面就有人贴法规了就不另贴
: 以下来看看经典的自我催眠幻想
: 标示:“内侧车道为超车道”
: 使用逻辑:“有超车需求就使用,完成超车后就驶离”
: 到底谁告诉你是这样解读的?
: 那高速公路为国道
: 使用逻辑是不是只有国家政府能使用?
: 真的是不要自己乱解读乱幻想
: 法规都告诉你使用资格了
: 提升车流效率说也很奇怪
: 你已经顶速的就是最高效率了
: 把内侧空出来就是为了给超速仔方便而已
: 真的是不要讲得一副为了大义
: 如果觉得国道太慢就去提修法
: 如果觉得只能超车就去提修法
: 不要在这边搞奉公守法的人好吗
: 台湾就是这样把守法的人当白痴
: 一群认知障碍社会化能力不足的人在霸凌遵守社会规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