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6-08-01 20:58:47※ 引述《qazxc1156892 (QQ)》之铭言:
: 记者许权毅/台中报导
: 中联油脂致癌油苯骈芘超标案今日出现新进展,中院今日裁定厂长陈明荣羁押理由,点出
: 早在5月台糖就发现告知超标一事,后来再被南侨通报,陈明荣等人是因为消息走漏、吹
: 哨者已经行动,才不得不通报主管机关,犯罪嫌疑重大。
详细一点的说法:(台中地院一一五年度声羁更一字第二十一号)
一、检察官于侦查中声请羁押被告陈○荣(中联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厂厂长,下称被告
)一案,前经本院以一百十五年度声羁字第一一二四号裁定命被告增加保证金新台币一百
万元,并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嗣检察官提起抗告,经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于昨日
(七月三十一日)裁定撤销原裁定并发回本院,合先叙明。
二、本案原裁定经撤销发回后,本院分案以一百十五年度声羁更一字第二十一号案件处理
。本院法官于今日(八月一日)讯问被告后,认依检察官提出之事证资料显示,被告在中
联公司担任炼油厂厂长,负责六个课,直属总经理管辖,亦为中联公司管理代表、食品安
全小组的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相关问题。本案至迟于一百十五年五月间台糖公司告知苯
骈芘检验超标之后,被告即知悉此情,及对产品后续可能影响,之后陆续经下属主管告知
指明事件的严重性;又南侨公司随后也检验发现成品油苯骈芘超标情事,并透过福寿公司
辗转传达至中联公司,被告于同年六月间获悉、确知食安危害性扩大,但经中联与本案相
关公司开会研议(被告与会)后,仍未采取通报措施,待消息走漏,吹哨者已采取行动,
始不得不通报主管机关,足见被告在此前是采取消极、不予通报、停工之态度,以被告于
中联公司负责之事务层级,虽非唯一决策者,但对于决策形成应具有相当影响力,足认被
告涉犯食品卫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前段之罪(违反食品业者于发现产品有危害卫生
安全之虞时,应即主动停止制造、加工、贩卖及办理回收,并通报直辖市、县〈市〉主管
机关之规定,情节重大,有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之虞),犯罪嫌疑重大。
三、审酌被告之答辩态度,随着事证蒐集、事实逐渐呈现的过程而调整因应,就中联公司
内部人员发出的警讯及建言,被告辩解有推诿之情。鉴于本案仍在检察官积极侦办中,相
关证人、证据有待厘清,而被告之辩解,与现有证据难认全然相符,足认有勾串证人、灭
证之虞,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第二款之羁押事由。复斟酌被告所涉犯行,
对于公众食品安全之影响甚钜,权衡国家刑事司法权之有效行使、公共利益,以及被告人
身自由之私益、防御权受限制之程度,认尚难以其他侵害较小之手段代替羁押之执行,堪
认被告具有羁押之原因及必要性。故依法裁定被告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及受收物件。
这次会写得如此详细,看来:
一、假设只有检察官方面提起抗告,相信台中高分院已经是第二次(或第三次)接到相同
系列案件的“侦抗”案了,可能有点腻了
二、前面一宗(蔡○梁、沈○君部分),都已经有“删除讯息及相簿截图之灭证事实”,
如今只能说没有值得意外的地方
而且稍早前,食药署针对衍生的苦茶油超标案,另以通稿指出:
一、永丰余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威加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食药署于一百一十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接获永丰余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丰余生技公司
)通报,“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有效日期二○二八年五月二十五日)”检出苯骈芘二点
九微克/公斤不符规定(限量:二点零微克/公斤),食药署已立即会同台北市及嘉义县
卫生局进行查核,经查永丰余生技公司向威加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威加公司)下单,
由威加公司委托位于嘉义县的源春制油厂加工制造桶装苦茶油,再送交亚世家企业股份有
限公司分装、贴标为瓶装成品。
春制油厂以同批苦茶籽原料制成“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二百五十毫升”、“高仰三苦茶油
二百五十毫升”及“庭茂苦茶油二百五十毫升”等三项产品,共计六批,有效日期分别为
二○二八年一月二日、二○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二○二八年三月十七日、二○二八年五
月二十五日、二○二八年六月十五日、二○二八年六月二十二日。台北市卫生局已要求永
丰余生技公司及威加公司,全面预防性下架回收所有使用同批原料之相关产品;另抽验威
加公司库存产品“高仰三苦茶油(有效日期二○二八年六月二十二日,规格:二百五十毫
升)”及“高仰三苦茶油(有效日期二○二八年六月十五日,规格:二百五十毫升)”,
分别检出苯骈芘二点四微克/公斤、二点六微克/公斤不符规定,台北市卫生局七月二十
九日已要求预防性下架。
二、国际机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食药署于一百一十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接获国际机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际机能公司
)通报,其委托源春制油厂制造之“台湾苦茶油五百毫升(有效日期二○二七年十二月二
十五日)”检出苯骈芘二点六微克/公斤不符规定(限量:二点零微克/公斤),食药署
已立即会同新北市卫生局前往查核。
经查,案内产品由国际机能公司委托源春厂制造,原料及包材皆由源春厂提供,该批问题
苦茶油生产共七百八十瓶,其中一瓶业者自主送验、七百七十三瓶于其门市及官方网站贩
售予一般消费者;另有一批(有效日期二○二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共五百九十九瓶)尚未
出货,新北市卫生局已要求全部下架回收。
三、源春制油厂
食药署已会同嘉义县卫生局查察源春制油厂,发现该厂除受托代工外,亦有自制苦茶油,
厂内库存为自制油品共计一百五十公斤。嘉义县卫生局已责付就地保管并停止贩卖,另抽
验一件苦茶油送验,食药署已携回检验。嘉义县卫生局已要求源春制油厂停工,待厘清苯
骈芘超标原因并完成制程改善。另查,原料苦茶籽来源尚无明确佐证资料,为进一步厘清
,食药署已报请检察机关协助侦查。
四、办理油品专案辅导及扩大稽查
食药署今(一百一十五)年将持续办理食用油脂稽查专案,并因应近日事件扩大办理,下
半年将启动国内制造油品(含苦茶油)专案辅导计画,委请国内专业机关或团体进厂辅导
,并同步规划一百一十五年度食用油脂制造业稽查专案。
姑且不说是否有“反应慢半拍”的状况
只是理解了这些文字之后,迟早都会发现“细思恐极”的问题,只是在当政者的眼中,反
而视为小事来应对,危机处理毫无妥善之意
至目前为止,虽然似乎未传出死亡相关报告,不过总不能等到那个时候,才当作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