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台东旅客手机往外拍 螺旋桨入镜遭法办

楼主: ClannadGood (修)   2026-07-31 14:41:32
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尤聪光
3.完整新闻标题:
飞机落地还不能拍!台东旅客手机往外拍 螺旋桨入镜遭法办
4.完整新闻内文:
搭乘飞机时使用手机拍摄窗外景物,也可能触犯法规!台东地检署侦办一起违反民用航空
法案件,高姓乘客今年4月搭乘德安航空兰屿飞往台东班机,在飞机落地滑行、舱门尚未
开启期间,拿手机拍摄飞机螺旋桨,遭邻座乘客检举报警,检方近日侦结后认定犯行明确
,考量情节轻微,予以缓起诉处分,期间1年,并须向公库支付2万元。
检方指出,高男于今年4月11日搭乘德安航空班机,自兰屿飞往台东机场,明知飞机客舱
内不得使用可能干扰飞航及通讯之器材,仍于班机抵达台东机场后,在滑行阶段、舱门尚
未开启前,以移动电话拍摄飞机螺旋桨。
由于航空器尚未完成停妥及相关安全程序,乘客仍应遵守机上相关规定,高男行为遭邻座
乘客发现并提出检举,航空警察局接获通报后展开调查。
高男于警询及侦查中坦承使用手机拍摄螺旋桨,检方调查后,依电子机票收据、航空公司
相关通告、客舱及航厦照片等资料,认定其违反民用航空法第43条之2第1项前段规定,涉
犯同法第102条第1项非法使用干扰飞航、通讯器材罪。
检方表示,高男无前科纪录,犯后坦承犯行并表达悔意,且其行为造成危害程度非钜,犯
罪情节尚属轻微,经审酌刑法相关规定及公共利益后,认以缓起诉处分为适当。
依缓起诉条件,高男缓起诉期间为1年,并须于处分确定日起6个月内向公库支付新台币2
万元,以示警惕。
航空警方提醒,不少旅客误以为飞机一落地就代表飞航已结束,实际上从降落、滑行至停
妥、引擎关闭及舱门开启前,航空器仍处于飞航安全管理阶段,旅客应遵循机组员指示及
机上广播,待确认可使用电子设备后再拍照或操作手机,以免因一时疏忽触犯民用航空法
,甚至面临刑事责任。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662135
6.备注:
台东航警跟地检真的吃饱太闲,
到底抓这个干嘛?
一堆人拍起飞降落现在是不是可以一个一个检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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