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6-07-29 07:42:05※ 引述《a202775 ()》之铭言:
: 刚刚看到新闻 公公杀媳妇的那个
: 下面有很多人留言 说财产跟保险金可能还会被老公领走
: 那也太可怕了吧 因为还没有离婚
: 可怜的小孩怎么办
: 有没有这方面的卦
: 推 cashko: 应该规范除去死者直系血亲后,凶手的几等 118.167.133.248 07/29 00:27
: → cashko: 亲以内不能继承 118.167.133.248 07/29 00:27
: → cashko: 喔才看到是保险金 118.167.133.248 07/29 00:28
这又不是遗产相关,而且无涉早前修法通过的《民法》删除“兄弟姐妹特留分”规定(该
部分还要等总统令颁布的六个月后才能生效)
保险金本来就是指定受惠者的做法,但是否能视为遗产而应分配给其他家属,则是不同一
回事。
且以本案的情况而言,最高行政法院九十九年度判字第一零七九号判决提到:
“按民法第一一四五条第一项第一款所规定丧失继承权者,乃系指故意之杀害行为而言,
并不包括过失杀害或伤害致死,若仅有伤害行为,而无致人于死之杀人犯意者,纵因伤
害而致死或误杀,并不当然丧失继承权。”
这个案件还需要看检察官起诉、移送国民法官庭审理时,会使用哪一条(不能排除从“杀
人”变更为“伤害致死”的可能性)
目前既然说还在调查初期,就不好任意揣测会以何内容来判了吧...
不过就丈夫部分而言,在遗产分配上
如果儿女被媳妇方面的家属,从意思上认为有符合第五款“对于被继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
侮辱情事”的问题,可以提起诉讼,以寻求剥夺其继承权
只是以当下的状况来看,现阶段要想这个也太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