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喔! 不是这样滴呦!
我大中华民国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假冒元首并视为犯罪
事实上就连老蒋治下的台湾
也没有类似中国古代这种欺君之罪
只是对老蒋的不敬、嘲讽、恶搞或批评
会被情治机关无限上纲为意图颠覆政府
用《惩治叛乱条例》第 2 条第 1 项,俗称“二条一”加罪
若只是单纯模仿
如能搏老蒋一笑应该也不会怎样
而“二条一”也早就在
1991 年 5 月 22 日就被前总统 李登辉明令废止
https://reurl.cc/90504n
有兴趣的可以到国家人权记忆库看看
更别说其他正常的民主自由法治国家
在美国不但不会因为假冒总统就被抓去关
甚至已经诞生了一群专门假冒川普大总统的特型演员
靠着假冒总统大赚特赚
还有在 2024 年 Steve Kramer 用 AI 模仿拜登声音进行自动语音电话引导选民不要投票
的案件
被指控干预选举与冒充候选人等20多项刑事罪
最终于 2025 年 6 月全部都被判无罪
可见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有多么固若金汤
欧盟更不用说了
欧盟于 2024 年生效的《AI 法案》规定
深伪(Deepfake)内容必须进行“透明度标示(Mandatory Labeling)”
若未标注,属于行政违规,平台可以下架,顶多就罚钱
只有在内容涉及性剥削、金融诈骗或恐怖攻击会被归类为刑事犯罪调查
更别骗人假冒元首会犯法
https://i.imgur.com/7reYZ9E.jpeg
如果禁掉,欧盟各国之间还怎么拌嘴,做节目还怎么出效果
比较有名的例外国家
要属泰国了
目前仍保留《刑法》第 112 条 冒犯君主罪
只要未经授权冒用国王声音或肖像,被视为对皇室不敬
就可以判处 3 至 15 年有期徒刑
不像北韩那样弯弯绕绕
还换个比较民主的罪名
用“反革命罪”或“国家叛逆罪”来砲击处决
那些对国家元首声音、言语、图像不敬的坏蛋们
简单说
全球正常民主法治国家,面对 AI 时代的恶搞与假讯息
政府顶多透过法规要求网络平台加注
并不会去操弄司法进行政治迫害民众制造寒蝉效应
“警察查水表”在西方民主社会
被视为一种极具压迫性、跨越执法界线、侵犯人权的危险举动
因此绝对禁止司法工具成为肃清异议者的当权走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