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AMIKdEg.jpeg
刚才滑脸书看到的,
前阵子在车子里面听警广新闻都能听到的政府德政,
居然要转弯了?!
租期三年保障(X)
租金涨价限制(X)
剩下的修法方向是反租霸条款
房东赢了 房虫赢了 业者赢了
嘻嘻
脸书内容如下:
很遗憾地通知各位租屋族:你们又又又输了。
去年,内政部提出“租赁专法”的三大修法主张:
1 保障最短租期 3 年,除非房东自住或是租客欠租,否则不得拒绝。
2 房东不能拒绝房客设籍、报税、申请租屋补助。
3 租金“涨价”不能超过一定幅度,必须提前 6 个月。
这是台湾“租屋”市场,有史以来最重要的改革。
但当时法案一提出,房东与业者团体马上痛批内政部。就连我支持改革的文也被出征,还被转进房东社群骂,让我非常担心修法受阻。
果不其然,过了一年后,不只修法无消无息,内政部还默默转弯了。
_
根据这几天的新闻报导,内政部已调整草案,包含“三年租期保障”和“租金涨价限制”都不会在这次修法中处理。
那这次修法还要修什么?
目前传出的方向,主要是“反租霸”条款,将会针对恶意欠租的房客,强化租赁调处机制,让房东更快处理争议、取回房屋。
这是房东的合法权益,本来就应该受到保障。但为什么,在改革过程中被牺牲、被遗弃的,每次都是租屋族?
_
你说内政部原本的改革很过分吗?
其实一点也不。
“三年租期保障”并不是房东无论如何都不能收回房子。制度上依然保留了房东自用,以及房客欠租、毁损等例外。
“续约涨幅限制”也没有禁止涨租,只是要求提前通知,并且设下一条合理的界线,不要让房客在续约时,被涨到根本住不起。
这些制度,在许多国家根本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改革,只是租屋市场的基本规则。
但在台湾,这些改革却难如登天。
_
真正的居住正义,本来就不是人人买得起房,而是人人有家住。
对许多人而言,租屋不是买房前的短暂过渡,而是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久的安家之处。但台湾长年的租屋黑市,却让这些人一直活在不安里。
明明准时缴租、遵守契约,但租约一到期,还是可能因为房东一句“不续租”,就得立刻找房、打包、搬家。甚至续约时,也可能被涨到再也负担不起租金。
租屋族只是想要一个公平的制度,他们不该沦为次等公民。
_
现实的说,我对内政部转弯的结果一点都不意外。
毕竟有资源、有财力、能够不断施压的一方,声音总是比较大声。在这样的循环之下,既得利益者往往可以获得更多筹码,不断巩固自己的利益。
但政府不能每次都在“鸡蛋”和“高墙”中选择高墙。
配套可以补强、疑虑可以厘清,但租屋族应有的权利不能随便被牺牲。
呼吁内政部,请不要因为压力就轻易退缩!就算要急转弯,也应该要有勇气把理由说清楚:你们究竟咨询了哪些团体?根据哪些资料,判断改革会“弊大于利”?
我也要请各位租屋族一起发声,让内政部听见租屋族的声音,不要让改革止步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