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新庄“短裙男”纵火害1死1伤 高院二审撤

楼主: kent (老肥宅)   2026-07-22 19:18:25
1.媒体来源:
TVBS
2.记者署名:
记者 萧沁梅 潘千诗 / 责任编辑 编辑组 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新庄“短裙男”纵火害1死1伤 高院二审撤销原判发回
4.完整新闻内文: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4/10/02/20241002121843-ee56880b.jpg
曾男案发后穿着格子短裙报案。(图/TVBS资料画面)
新北市新庄区26岁男子曾俊懿前年涉嫌在分租套房内以打火机纵火,导致一女租客死亡、
一男租客受伤,犯后还穿着格子短裙报案,一审国民法官法庭依杀人罪,判处8年徒刑。
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认为,原审存在实体与程序违误,今(22)日撤销原判决,发回新
北地院更审。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6/07/22/20260722171331-9c660a64.jpg
曾俊懿还押。(图/TVBS)
“短裙纵火男”一审变更法条判8年
回顾案情,曾男2023年12月间就曾因怀疑租屋处遭人入侵,在屋内以卡式瓦斯炉燃烧卫生
纸,引发火势,当时虽未造成伤亡,但仍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确定
。事隔不到1年,2024年10月2日凌晨2时50分许,曾男精神状况不稳,再度纵火点燃隔帘
,火势瞬间蔓延,导致同层女租客吸入一氧化碳死亡,同住男友一氧化碳中毒。
曾男犯后穿着“俏丽短裙”跑去派出所报案,自称家里失火了,警察当场认出是名“纵火
惯犯”,上铐押回火灾现场。检方依涉犯伤害致死、伤害、放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住宅未遂
罪嫌起诉。
新北地院国民法官法庭变更起诉,认定曾男是基于放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住宅、杀人之不确
定故意,成立杀人罪、杀人未遂、放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并依想像竞合犯规定
,从一重杀人罪判处8年。
一审漏未判决“已受请求之事项”
案件上诉二审期间,检方主张,火势也波及相邻套房的住户邓男、黄女2名室友,原审未
论及;辩护律师主张,准备程序未审理曾男杀人故意,审理时突增审查内容,影响辩护权

高院合议庭认为,原判决认定曾男是基于“杀人之不确定故意”放火,且火势会波及相邻
套房住户,邓、黄2人应同为曾男不确定故意杀人之对象,具有“裁判上一罪”关系,一
审漏未审酌,检方所述有理由,有《国民法官法》但书之违法。
诉讼程序“突袭”侵害被告防御权
高院表示,原审审判长在审判程序中始告知罪名变更,且未向国民法官说明、未晓谕被告
与辩护人防御方向,难认国民法官已实质理解并参与审理,对被告防御权造成重大突袭,
为保障被告的审级利益、避免程序劳费、维护防御权,并使国民法官能正确适用法令,依
《国民法官法》规定,发回台湾新北地方法院,依国民参与审判程序重新审理。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news.tvbs.com.tw/local/3264238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