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蔡阿嘎二伯怎么不止损??

楼主: huangin (大黄)   2026-07-20 12:18:54
虽然知道在反串,不过还是来补充一下。
著作权侵权不是拿两张图叠起来,只有百分之百重合才算抄袭。
如果法律要求完全一样,任何人只要改个颜色、移动几个图案、增加一条线,就
能合法复制别人的作品,那著作权等于不存在。XD
台湾法院实务上,判断抄袭通常会看两件事:
第一,有没有“接触”原作品。
不一定要抓到设计师坐在电脑前照着描,只要依客观情况,能证明对方看过,或有合理机
会接触到原作品,就可能符合接触要件。
然后阿嘎自己留下太多足迹,包括跑去日本购买人家商品又开口说自己出就好,
这是实打实的接触证据。
第二,有没有达到“实质近似”。
即使相同部分不多,但抄到的是整件作品最有辨识度的核心图像,仍然可
能构成侵权。
法学名师廖震说“一般人客观上觉得怎么会这么像”,是在把法院所称的
“一般理性阅听大众之反应或印象”翻成白话。只要大家都觉得像,还是可
能构成侵权。
至于他那几十项商品大家觉得像不像,老实说想要帮他找出那里不像比较难。
看到HAHABABY最近把那些很像的商品都下架,应该也是在预防了,但截图的
人这么多,真的有用吗。
※ 引述《TOMMY75410 (秃米)》之铭言:
: 止损你个头
: 阿嘎二伯在抄之前早就确认过了
: 这种程度的相似完全告不了
: 但是只要二伯一道歉,那整个品牌信任度就瓦解了
: 再次强调,阿嘎二伯这种程度的抄袭完全不算抄袭,也告不了
: 所以没有违法干嘛道歉?
: 我甚至认为阿嘎应该硬起来把造谣抄袭的网友一个一个提告,让他们请假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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