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制服妹放学“被带去车震”!大叔路边狂啪2次 下场惨了
中时新闻网 萧宥彤
桃园一名男子阿嘉(化名)与15岁国中少女小美(化名)交往,还趁著开车接送对方放学
时,在路边车震2次。此案历经前案不起诉、撤销发回等多审,阿嘉虽否认知情小美年龄
,但法官发觉阿嘉过去传给小美父亲的讯息,内容自承“我比妳岁数大了许多…说著等妳
成年”,这段表白变成铁证。法院日前审结,依法判阿嘉有期徒刑9月。
判决指出,阿嘉透过交友软件Cheers认识少女小美,双方于108年3月间开始交往。而阿嘉
明知女方当时仅是就读国中的15岁少女,却仍为了满足个人私欲,分别在同年3、4月间,
二度驾驶自用小客车载送小美下课返家,途中将车辆停放于大溪台3线往三峡方向的路旁
,随后未违反意愿激战2次得逞。后来小美父母察觉异状,惊觉宝贝女儿遭侵害,愤而向
警方报案。
审理期间,阿嘉坦承发生性行为,矢口否认有妨害性自主的直接故意,辩称当初在交友软
体上,小美标注的年龄是16岁以上,在发生性行为当下也询问过是否满16岁,对方亲口回
是,认为小美刻意隐瞒年龄。他强调,自己是到了109年2、3月才去某高中接小美下课,
在此之前从来没去过学校。
而小美在警询与法庭上的指诉一致,指两人还没见面前就传讯息告知自己才14岁,也曾穿
著国中的制服与阿嘉见面,男方也经常开车到校门口接她放学,发生性行为的地点均是在
车上。
检警调查发现,阿嘉案发后曾传短信给小美的父亲,上头清楚写着“妳很懂事,我比妳岁
数大了许多,妳善解人意的接纳我,说著等妳成年会把我们的关系让父母知道…有空的时
候去载妳下课回家…”,这段文字成为铁证。
桃园地院审酌,阿嘉否认知悉小美为未满16岁女子的犯后态度,兼衡其自陈教育程度、职
业、家庭经济生活状况及无前科等一切情状,最终依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
罪,共2罪各处有期徒刑6月,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9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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