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苹果不可用芬普尼 散播谣言依法究办
中央社
记者陈婕翎台北13日电
近日有脸书贴文谣传“食药署放宽苹果农药芬普尼残留标准6倍”,卫福部食药署今天严
正驳斥,未定苹果芬普尼标准,散播谣言依法究办,最高可处3年有期徒刑或新台币100万
罚金。
网传毒苹果放宽农药标准,脸书近期出现贴文谣传“食药署放宽苹果农药芬普尼残留标准
6倍”等不实文章。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食品组长许朝凯今天接受媒体联访表示,
这个说法与事实不符,引发民众对苹果食用安全的疑虑,这次修正苹果残留容许量的农药
为芬普宁。
芬普宁(Fenpropathrin)与芬普尼(Fipronil),两者为不同的农药成分。许朝凯解释
,芬普尼是环境用药,不可用在农药用途;芬普宁本来就可以用于蔬果,葡萄、莲雾都有
芬普宁个别标准,过去苹果属于“梨果类”标准,如今比照葡萄、莲雾,从类别标准改为
个别标准。
许朝凯说,这次苹果改为个别标准,跨国公司111年提出申请,依要求提供符合用药规定
的残留试验资料进行评估,符合国际做法,反映实际用药,并非放宽标准。这次是标准依
科学评估订定,并非受美国压力而放宽。
许朝凯重申,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均是基于国内外资料、毒理资料、田间残留试验及国人
膳食摄取情形进行风险评估,并不存在所谓的美国压力或政治交换,更与台美对等贸易协
定(ART)无关。
许朝凯表示,针对脸书等社群平台散布相关不实讯息,食药署将汇整贴文内容及相关事证
,函送所辖地方主管机关依法查处;同时函请Meta公司依平台规范尽速下架相关不实贴文
,防止错误资讯持续转传。
许朝凯说,任何未经查证、无事实依据的臆测或影射,不仅误导社会大众,更可能涉及违
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6条之1有关散播食品安全谣言或不实讯息的规定,可处最高3年
有期徒刑、拘役或100万元罚金,吁各界审慎查证及发言,切勿任意散布或转传。
食药署今天透过新闻稿指出,针对相关不实说法,食药署早于今年5月举行记者会严正驳
斥,并发布新闻稿,及透过官方脸书粉丝专页“食药署-食用玩家”公开澄清资讯,主动
向社会大众说明正确资讯。民众面对各类讯息,应秉持“不轻信、不转传、要查证”原则
。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607130119.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