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役男躲美国11年除役秒返台!法官轰“计画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6-07-12 11:05:57
※ 引述《abianisbitch (阿扁是表子)》之铭言:
: 中时新闻网 萧宥彤
: 台北市一名男子阿诚(化名)以赴美攻读硕士为由申请出境获准,
: 于103年初出境后就此滞留海外,逃避兵役遭通缉。直到114年底,
: 他算准自己已满36岁确定除役,并在今年1月持美国护照返台,
: 本以为顶多花钱消灾,不料却遭法官识破他根本是把好处计算通
: 透的“计画通”。法官火力全开,痛斥阿诚非诚心面对,
: 为捍卫兵役公平性,拒绝易科罚金,判处有期徒刑10月。
: 推 Mradult: 欸不是…法官怎么把军中造假也写了… 114.26.166.178 07/12 09:46
看了一下原文,应该只是举例而已,不代表这位阿诚(判决书是写“黄○○”)确实曾干
下这种行为
按照台北地院一一五年度审诉字第九九一号刑事判决,具体记载为:
民主共和国家以保障人民基本权利为制度核心,而现代人权思维也不再仅是防御、抵抗国
家干预之消极性面向,毋宁更强调人民得请求国家提供一定给付及制度性保障之积极性面
向,但为了让这些基本权利能落实安稳,国家也不得不要求人民负担一定程度之义务,诸
如赋税或难以完全透过金钱替代之徭役。诚然,服义务役过程艰辛,失去自由是基本付出
,需进行劳累之“训练”本务也不在话下,更痛苦是得服从部分长官(当然非指全部)无
脑指挥,或是众人熬夜爆肝合演造假大戏应付上级。相信多数义务役男都会记得曾在许多
烈日下或暗夜里,以身后咆哮、吼叫声为背景,努力填写保15-002表争取帐面零缺失之表
面功夫,亦或者突被长官要求把堆放东边的物品搬到西边,接着又被要求搬回东边再跟你
说还是原来这样比较好。当然这些莫名其妙都没有因为其他弟兄犯错,自己却被连坐要求
罚抄写青年日报三遍才能领取假单这种事最让人感到天崩地裂。是的,这些当兵事都很恼
人、不悦,更别说退伍后所短缺之民间工作资历,让人求职或待遇反受挫折,以及还得接
受后备军人身分之后续管制及教召。但没办法,国家需要人当兵备战,该当兵的人就得去
当,虽然苦,但至少要苦的公平,如果有人有钱可以逃到国外不当兵却缴个罚金了事,那
么对没钱乖乖去当兵的人要情何以堪。
言下之意:
一、这些都是曾经的役男必定有感触的,而这位被告居然用“美国籍”的名义回来,这不
是逃避的话,还能是什么?
二、在军中违抗命令自当受罚,但被告的如此思维,跟“身在福中不知福”没不同,因此
不能让被告有“侥幸”的心态,否则无法警惕世间芸芸众生
不过同时是觉得,后续再缮写:
……被告犯后坦承犯行,暨卷内资料所示及其于本院审理时所陈之智识程度及家庭经济状
况,并参以被告明知其为七十八年某月某日出生,于一一四年一月三日满三十六岁,依兵
役法相关规定于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即除役,其于除役后数日之一一五年一月中旬即急欲
返国,甚担心持我国护照入境会立刻遭航警逮捕,改以美国公民身分持美国护照于一一五
年一月十九日入境,并请律师于同年一月二十日向台湾台北地方检察署具状陈明欲报到归
案,显见被告急欲返国享用中华民国国民身份才有之福利(如健保),却不想尽应服之兵
役义务,甚已盘算之后刑事判决应仅系得易科罚金之刑度而已,此由其于侦查中自陈已购
妥同年四月间返回美国机票乙节即明(见侦缉卷),对被告此“计画通”之千算万算,本
院认绝不宜以易科罚金刑度论处,否则毋宁让被告及其他役男存在最多新台币五十四万元
即可取得免服兵役之偏差观念……
其中的“计画通”(日语对应的是“计画通り”),在司法文书中未免太违和了,带入这
种个人情感,假如上诉到第二审,相信懂的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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