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残忍至极 男子杀妻儿及岳母 二审维持3死

楼主: a96385245 (Kalpeny)   2026-07-10 10:25:22
联合报/林孟洁
残忍至极 男子杀妻儿及岳母 二审维持3死刑
男子张泓毅前年掐脖勒毙陈姓妻子、岳母及三岁继子,伴尸六日后弃尸租屋处,再窃取现
金、存摺、首饰逃亡,新北地院国民法官庭依家暴杀人等罪判张三个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张针对量刑上诉,台湾高等法院批他手段“残忍至极”,昨判上诉驳回。
本案是国民法官判处死刑的首案,也是一审国民法官判死,二审维持死刑的首例。不过,
宪法法庭二○二四年作出限缩死刑适用的“宪判八号”判决,为判死设下重重关卡,包括
合议庭一致决、须为情节最严重之罪、排除精神障碍等,张能否死刑定谳,仍是未知数。
陈女胞姊昨临时决定不出庭听判,事后表示“担心当场听到不如期望的结果”,怕自己身
心无法承受,虽二审仍判张死刑,是符合她期待的判决,但案件会上诉第三审,她也知道
死刑定谳率低,心中还是无比担忧,“他(指张)还没有执行死刑,我的心就永远放不下
”。
高院指出,国民法官庭已审酌刑法规定的各种情状,并详述科刑依据及理由,没有违反罪
刑相当原则、比例原则,也没有显失公平的情况。
高院认为,依卷证资料,张先后杀害配偶、岳母及继子,是出于事先谋划、蓄意连续杀人
,案发时岳母是六十九岁的老年人,继子年仅三岁,张趁三人在熟睡之际杀害,被害人均
无自我保护能力,且张杀害继子的手段残忍,属宪法判决意旨中“情节最严重之犯罪”,
因此驳回张上诉,维持三个死刑。
张自认妻子活得不快乐,二○二四年四月卅日晚间趁妻子熟睡,以枕头闷住她的脸,一手
勒脖;他又认为岳母是两人不快乐元凶,同年五月二日凌晨潜入房间勒毙岳母。张为逃亡
方便,再以双手、充电线勒杀继子,还拿毛巾塞进小孩嘴巴。
隔日,张盗领岳母十五万存款,再持岳母信用卡在交友网站消费。张也偷走岳母玉镯、项
炼、身分证、存摺、印章和信用卡,带着爱犬逃亡至台中,伪签姓名入住旅馆。新北地院
国民法官庭认为张以不人道、有辱人格、极端凌虐残忍手段杀人,形同“虐杀”,视人命
如草芥,应严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618762
备注:
还有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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