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6-07-10 07:29:32※ 引述《lazyjohn (懒约翰)》之铭言:
: 记者郭运兴/台北报导
: 前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妻子陈佩琪今(9日)表示,当时拿侦查不公开资料给柯黑、名嘴打
: 他们家的检察官,到现在都还没有被起诉和抓去关,青鸟说可以去告啊,请问自己还能去
: “北检”告“北检的检察官”?她也透露,没办法告,还有一个理由,“北院扣押我们七
: 千万,最近监察院再来要几千万,我们已经花千万以上的律师费了,先生柯文哲卖掉了他
: 名下可以卖的不动产,又跟人借了几千万,是没钱再打官司了”。
还想告检察官,就真的不自量力了...
近来已经有诸多政治界的败诉个案(都是要索求损害赔偿的),不管蓝绿都有,目前虽然
不知道其具体理由(判决书尚未公开),但显示的道理都是一致的,在宪法法庭判决公布
后,早难存在成立的空间了...
(按:指的是台北地院一一四年重诉字第六一九号陈玉珍案、同院一一四年诉字第四九四
二号沈伯洋案,均为纯粹的民事案件)
因此回到这个说法本身,就算是想指人家有“渎职”犯罪的问题,也必须先经过刑事诉讼
程序了再谈
而如果没有类此之基础,则更无法期待有胜诉的空间
从而:
一、省省一口气吧,过意不去就是自坠圈套
二、专注在刑事案件的上诉就好了,距离第二审开审还有一个月多的时间,静下心来协助
就已经足够了
更何况她自己又不是被告,用不着操心这样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