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影音/独/红单有效!付10万定金知名建商

楼主: losel   2026-07-09 12:28:21
媒体来源:TVBS新闻网
记者署名:记者 宋珮文 / 摄影 赵立
完整新闻标题:影音/独/红单有效!付10万定金知名建商却毁约 买方获赔2812万
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 宋珮文 / 摄影 赵立 / 责任编辑 新闻中心 报导
发布时间:2026/07/08 17:58
最后更新时间:2026/07/08 19:26
高雄一名曾小姐于108年在桥头新市镇购买预售屋,支付10万元定金并签下红单,谈定房
价1810万元,不料建设公司事后反悔拒绝履约。曾小姐提告后,法院审理期间发现建商竟
将该房屋转卖他人,售价高达4452万元,二审法官认定红单付定金即契约成立,判决建商
须赔偿曾小姐2812万元,全案定谳。
曾小姐出示房屋买卖预约书,也就是俗称的红单,当时她支付10万元订金,双方谈定1810
万元成交价,事后建设公司却反悔不卖,曾小姐因此提起诉讼。该预售屋位于桥头新市镇
大楼,曾小姐当初下订的是一楼店面,没想到建商公司最终拒绝出售。更令人意外的是,
在整个诉讼期间,建设公司竟又将房屋转手卖给其他买家,售价高达4000多万元,价格三
级跳。
曾小姐表示,一审诉讼进行到一半时,建设公司就把房子偷偷卖掉了,因此她才另外提起
诉讼,针对损失利益进行求偿。曾小姐看上的这间位于高雄桥头新市镇的预售屋,随着台
积电进驻的利多消息,店面房价一路从每坪26万元涨到现在喊价68万元。
曾小姐控诉建商毁约提告,案件一路打到二审,法官认为既然已支付10万元订金,契约便
已成立。双方认知虽有差距,但在诉讼调解期间,建商竟然转卖他人,以4452万元的高价
售出,坐实了所失利益。因此扣除曾小姐原本谈定的1810万元价差后,法官判决建商须赔
偿2812万元,全案定谳。曾小姐表示,这是迟来的正义,非常感谢一审、二审及最高法院
的法官勿枉勿纵,还给小老百姓一个公道。
建商公司于7日发表声明,对于判决深表遗憾。不动产律师黄韡诚(非当事律师)表示,
签立红单并收受定金,就负有签订本约的义务,若建商不愿意签立本约,至少必须将预约
合法解除后,才能另行出售房产。此案判决代表买卖预定的红单具有契约效力,代销人员
应确定价格后再收取定金,而非先收了钱再与业主谈成交价。
完整新闻连结:
https://news.tvbs.com.tw/local/3252261
https://youtu.be/s4gM0ghpC7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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