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台男假冒“姐姐”诱少年自拍裸照、开视

楼主: mife103 (hibernation)   2026-07-05 16:39:30
1.媒体来源:
世界新闻网
2.记者署名:
邵心杰
3.完整新闻标题:
台男假冒“姐姐”诱少年自拍裸照、开视讯自慰 被判4年
4.完整新闻内文:
杨姓男子在社群软件上假冒“姐姐”,前年11月间引诱一名17岁少年自拍裸照传送给他,“
对不起,姐姐我有点怕”少年隔天再三推辞,杨仍要求开视讯指导少年自慰供他观赏,双方
虽调解成立,法官考量其前科且一再对少年犯案,恶性重大,认他引诱使少年自行拍摄性影
像罪判刑4年。
检方起诉,杨于前年11月13日经由社群软件上认识该名少年,14日中午即以女性暱称传送给
少年:“要破处的话,还是要拍个全身照没穿的让姐姐看一下喔”等讯息,引诱少年自行拍
摄裸体1张供其观览。
同年月15日晚间透过通讯软件视讯聊天,并指导少年自慰供他观览,透过手机视讯即时播送
给杨。后因少年发现遭封锁、无法联络杨而报警处理。
杨于警询、侦讯、审理时均坦承不讳,与少年指诉情节相符,且有双方对话纪录截图等资料
佐证。
台南地院指出,杨因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案件,经本院2012年间判刑1年8月,缓刑
4年确定,经撤销缓刑,入监服刑于2017年4月缩刑期满出监;又因对于未满14岁男子为猥亵
行为案件,经本院2015年间判刑6月确定,易科罚金执行完毕。
台南地院审酌,杨前科素行,仍不知悔改,明知少年心智发育尚未健全,思虑未臻成熟,竟
为满足私欲,刻意以女生身分在网络上贴文,引诱少年自行拍摄裸体照片并传送,且无视少
年一再表示“对不起,姐姐我有点怕”、“我已经要哭了”、“但我真的好怕”,仍要求少
年开启视讯裸露全身并自慰供其观览,危害少年身心健全发展,对社会也有负面影响。
同时,杨犯后于侦查及审理中均坦承犯行,与少年及家长调解成立,当庭赔偿6千元,并获
得原谅。
台南地院认为,杨所为已侵害少年身心健康发展,主观恶性不轻,纵杨事后与少年与家长达
成调解、赔偿损害,仅能稍微弥补其伤害,少年及家长虽表示愿意原谅杨、不愿追究等语,
但衡诸其犯罪情节及所生危害,认杨犯引诱使少年自行拍摄性影像罪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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