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ycppt ()》之铭言:
: 大夜喝拿铁忘结帐改判无罪 高院批超商享24小时经济利益却忘员工体力
: 2026-07-05 06:58
: 联合报/ 记者 王宏舜/台北即时报导
: 徐姓超商女店员被控凌晨“偷喝”市价75元的燕麦奶拿铁,店家提告,徐女解释先前即预购
: 32杯,因精神不济而漏结帐,士林地院依业务侵占罪判3月得易科罚金之刑。徐女上诉,台
: 湾高等法院批评雇主享有24小时营运的经济利益,却因店员失误兴讼,徐女在监视器前饮用
: ,业务侵占罪不处罚过失犯,改判无罪确定。
: 高院指出,台湾超商能提供五花八门的服务,关键在于“万能店员”,但这却是“廉价的便
: 利”,店员在极低的薪资门槛下负担爆炸性成长的“组合劳动”,不仅要会结帐,还要清洗
: 机台、制作霜淇淋与咖啡、上架商品等。劳动基准法明文规定“劳工继续工作4小时,至少
: 应有30分钟之休息”超商大夜班多采取单人值班,劳工的注意力会涣散,发生失误的机率倍
: 增。
: 徐女为某超商北车捷运站正职员工,因男友央求代班,才无薪支援北投一家分店大夜班。士
: 林地检署起诉指出,徐女去年5月17日凌晨4时,擅取店内业务持有的饮品材料,制作市价75
: 元的燕麦奶拿铁,未结帐即饮用,陈姓店长调阅监视器画面而报警,她涉犯业务侵占罪。
: 因单人值班,徐女表示因极度疲惫、体力达极限,冲了咖啡却忘了结帐,是作业疏失,不是
: 恶意侵占,更何况她是在监视器前冲泡,若有犯意,早就规避监控。士林地院认为徐女制作
: 饮品时并未恍惚,审酌燕麦奶拿铁价格不高,判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 徐女上诉,指当天因疲劳,延迟将鲜食上架,导致马铃薯损坏并遭客人投诉,陈姓店长向她
: 索赔1万5000元,但她代班根本没拿到薪资。她说,这起案子根本就是陈姓店长“以刑逼民
: ”的延伸,狮子大开口。
: 高院调查,徐女去年5月16日早上7点至下午6点上北车捷运店早班,翌日凌晨支援北投的分
: 店大夜班,期间喝了1杯未结帐的燕麦奶拿铁,但6时购买薏仁浆则有结帐。高院确认徐女去
: 年5月8日即预购32杯燕麦奶拿铁,案发前寄杯剩26杯,她“因身心俱疲才漏未结帐”的主张
: 可信。
: 合议庭认为当员工随手拿取一瓶提神饮料饮用,以维持最低限度的工作动能时,大脑默认的
: 指令极可能是“稍后趁空档刷条码”或“下班时与其他商品一并结帐”,但极可能因客流或
: 其他店务打断,本件欠缺徐女不法意图,改判无罪,不得上诉。
: █高院抨超商店长拿司法当企业威吓工具 检方、士院同遭点名
: 徐姓女店员因1杯漏结帐的75元拿铁,陈姓超商店长向台北市警北投分局提告窃盗,士林地
: 检署依业务侵占罪起诉,一审遭判刑3月,但二审不仅改判无罪,判决书更附“旁论”,指
: 雇主本可透过劳动基准法及内规处理,却采毫不留情的刑事诉追,痛批雇主将国家严肃的司
: 法资源当成私人企业管理的威吓工具。
: 除了告诉人罕见遭法官斥责、质疑违法外,台湾高等法院同样点出检察官一味追求诉追与定
: 罪,无益司法资源合理分配,而士林地院也缺乏“审判者应具备的实践智慧”,违反一般国
: 民对于极度疲劳下,人类注意力与记忆力可能发生短暂断层的经验法则。高院请执法人员谨
: 记“法乃至善与公平之艺术”,不要让冰冷的法条,凌驾于对被告过劳处境的同理与实质正
: 义之上。
: 高院认为徐女因连续值班而精神不济,一时疏漏才没结帐自己消费的燕麦奶拿铁,没有“意
: 图为自己不法之所有”的主观犯意,为落实“慎刑”思维、无罪推定原则,应谕知被告无罪
: ,士林地院没有详细勾稽、爬梳来龙去脉就判被告有罪,用法违误,因此撤销原判决。
: 高院认为超商大夜班店员会陷入精神状况不佳的状况,根本原因往往是雇主未履行职业安全
: 卫生法、劳动基准法强制要求的照顾义务,雇主可能为了节省人事成本,刻意安排单人排班
: ,导致劳工面临过度密集的工作量。
: 事发分店为加盟店,判决书旁论质疑该店未能提供完善的劳动环境,且涉嫌违反劳基法工时
: 与休息规定,陈姓雇主不仅对徐女延迟上架鲜食而索赔1万5000元,还因1杯拿铁而祭出最严
: 厉的刑事诉追,等于是把企业经营的成本考量与管理漏洞所衍生出的营运风险,完全转嫁并
: 归咎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基层劳工。
: 因手段与目的严重失衡,还带有浓厚的“以刑逼民”、报复性意味,分店雇主遭合议庭痛批
: 滥用权利,“应受负面的社会与法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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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姓超商女店员被陈姓店长控凌晨“偷喝”市价75元的燕麦奶拿铁,士林地院依业务侵占罪
: 判3月得易科罚金之刑。台湾高等法院批评雇主享有24小时营运的经济利益,却因店员失误
: 兴讼,徐女在监视器前饮用,业务侵占罪不处罚过失犯,改判无罪确定。记者王宏舜/摄影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607480
看到高院提起
店长能用劳基法或内规处置
这才想起
超商店员是劳工又不是公务人员
为何地方法院直接判决坐牢?
这样公司不就可以无视劳基法
对不爽的员工
直接上法院告他
反正资方有时间可以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