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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公吨致癌沙拉油仅回收17公吨 食药署:鸡块、沙拉酱等成品不回收
2026-07-03 16:30 联合报/ 记者林琮恩/台北即时报导
致癌沙拉油食安事件延烧,中联油脂原料油品1300公吨,卫福部食药署公布最新流向,泰
山、福懋油、福寿三家业者受影响产品共18项,波及至少224家食品业者,知名业者卜蜂
的意大利面、炒饭,桂冠沙拉酱均受影响,业者办理预防性下架。食药署指出,截至今天
中午为止,已自通路下架回收17.422公吨,来自其中6个品项目前全数封存于地方政府卫
生单位。
中联油脂致癌沙拉油检出一级致癌物质苯骈芘8.1ppb,较法规限量2ppb高出4倍,已于今
年4月份完成制造并出货至下游泰山、福懋油、福寿等厂商,而第三方检验机构“SGS检验
报告”中,另有苯骈蒽、Chrysene、苯骈苊3种多环芳香烃物质超标,台中市食安处长傅
琼慧指出,这4类物质均为致癌物,但食药署仅针对苯骈芘订有标准,地方也只能依此检
验判定。
食药署“食品违规案件-产品下架、回收、封存、销毁阶层之 处理原则”属第八类“违反
卫生标准”,采取第一层产品下架回收措施,因此,要求中联“大豆沙拉油” (批号
315-1150404/制造日期20260404/有效日期20260930)及其分装产品皆须下架回收。而下
游制成鸡块、沙拉酱等产品,则不在回收标的之列。
目前针对资本额三千万元以上之食用油脂制造工厂,食药署有三道检验把关程序,第一道
是定期自主检验,第二道是委托外部检验,最低检验周期为每半年至少1次,第三道则是
后市场抽验。若检出核准添加、制程中自然产生的化学物质或有毒有害物质,依食品风险
评估咨议会讨论通过,第二层产品评估安全性不予全面下架。
食药署指出,针对外界关心食用油中多环芳香族碳氢化合物(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PAHs)管理措施,食药署说明,已于“食品中污染物质及毒素卫生标准”
优先针对食用油脂管制苯(a)骈芘(BaP)限量标准(2.0 μg/kg),凡检出含量超过标准,
即应依法下架回收。
食药署表示,除前述标准外,另提出“降低食品中多环芳香族碳氢化合物含量之作业指引
”,就多环芳香族碳氢化合物(PAHs)之苯(a)骈芘、苯(a)骈蒽、苯(b)苯骈苊和Chrysene
等4项PAHs (简称PAH4),提出监测指标值(10.0 μg/kg),业者自主管理如发现生产之
食用油脂PAH4总量超过监测指标值,即应立即采取异常处理措施,厘清污染来源并提出改
善方案。
食药署强调,未来将持续督导食用油脂制造业者加强原料验收、自主检验及制程管理,落
实自主监测及异常处理机制,并依本次事件调查结果,检视食用油脂自主检验制度及管理
措施,研议精进源头油厂制程改善及自主检验频率等管理措施,同时持续强化后市场监测
及风险管理,以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