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快新闻/黄士修呛蔡阿嘎儿“丑小孩”!

楼主: hawick (刺猬哲学)   2026-07-02 13:22:59
欧盟主要透过《通用资料保护规则》(GDPR) 及《数位服务法》(DSA) 来规范“晒小孩”
(Sharenting) 现象。在欧盟法规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影像分享受到严格限制以保障
儿少隐私。
《通用资料保护规则》(GDPR): 孩童的数位影像被视为个人资料。当涉及未满 16 岁(
或部分成员国规定的 13 岁)的孩童时,父母分享照片或资讯必须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明
确同意。若未经同意,法院甚至有权强制要求删除照片,否则将面临高额罚款。
《数位服务法》(DSA): 强制各大社群平台(如 Meta、TikTok 等)必须采取高度防护措
施,主动侦测并防止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损,确保数位环境对儿童安全友善。
https://share.google/aimode/CoGNwpQGhgDuEdzum
看看先进国家是怎么保护儿童福利的,为了保障儿童成长后的身心健康,
对于父母晒小孩的举动也要立法规范。
反观亚洲父母商品化儿童,成年人接着霸凌儿童也不认错还自鸣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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