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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behome (bebehome)
2026-07-02 10:30:18刚看到一篇
讲结论,你被检举达人乱检举,被警察乱开单
然后你花了一堆时间成本、一堆交通成本、一堆精神损耗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正常法官撤销了一张智障罚单
这段过程开出罚单的警员没事、交通局裁决所的人没事、检举你的检举达人没事
虽然桃园不ey,但乱开罚单为什么没有任何人要为你的损失负责?
=======事件原文=======
去年4月,李老兄骑着普通重机,经过新北市三重区集贤路跟三信路口。那边刚好有
一个右转的弯曲引道,他就顺着外侧车道,稳稳地滑进这条引道里。
结果后方刚好跟着一位热心过头的检举魔人,行车纪录器画面一录,直接检举他“未依规
定使用方向灯”。
桃园市交通裁决处接到检举,连现场的道路线型都不去思考一下,法条拿出来一翻,《道
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2条直接砸下去,1200元的罚锾就这样寄到李男家了。
气不过的李男决定跟官僚体系死磕到底,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他还特别去翻了交通部路政
司的函释,强调自己这叫依道路原方向轨迹“弯行”,根本不是变换车道,也没有要转入
其他道路。
但裁决处的人员不知道是不是面子挂不住,硬是辩称那个路段经交通局认定就是“转弯行
为”,只要转弯就是要全程打灯,没打就是违规,这张单开得理直气壮。
就在这种瞎公文满天飞的时候,还好法官大人的脑袋很清醒。法官调出采证影片仔细看过
后,抛出了直接打脸交通局的说法。
法官点出了一个超级基本的逻辑:所谓的“转向”,是指车子偏离原本的行驶方向。但李
男从头到尾都骑在同一条弯道上,这叫顺着“道路线型”前进,这叫“弯行”,根本不具
备转向行为!
接下来这句更是经典,法官直接在判决书里开酸:如果照裁罚机关这种神逻辑,那大家开
车去跑弯弯曲曲的北宜公路,驾驶人难道要顺着路型沿路狂切方向灯吗?
大家想像一下那个画面,跑一趟九弯十八拐,左转右转左转右转,方向灯闪得跟庙会电子
花车一样,这到底是在开车还是在发摩斯密码?法官这番话真的是讲出全台湾用路人的心
声,最后判决李男胜诉,撤销这张荒谬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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