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中央社
2.记者署名:陈至中
3.完整新闻标题:跷课不能记警告惹议 教部:尊重县市自订奖惩法规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1日电)媒体报导,桃园市要求各校修改校规,学生若跷课、迟到
,不能以记警告的方式惩处,引起家长讨论。教育部表示,尊重县市自订奖惩法规,兼顾教
师行使合理管教权和保障学生权益。
中视新闻于6月30日报导,桃园市教育局近期要求各校检视校规,删除一些不适当条文,例
如学生跷课、迟到等不良行为,都不能以记警告的方式惩罚。
教育部今天以文字回应中央社指出,学生奖惩原则、处理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准则,由中央主
管机关订定,县市则依照准则订定自治法规,并协助学校检视校内规定,确保符合法令规范
。
教育部表示,尊重地方教育主管机关依法监督所辖学校,并建议学校订定学生奖惩规定时,
应兼顾教师合理管教权行使及学生权益保障。
依照民国113年发布的“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学生奖惩准则”第12条规定,学生于授课日的
出缺席状况,可采取适当且符合比例原则的辅导或管教措施,但不能加以惩处。立法说明中
解释,出缺席已纳入学生日常生活表现评量,出席率也是毕业条件之一,如果再用奖惩规定
办理,会导致重复列计。
奖惩准则第7条列出教师可采取的一般管教措施共16项,包括口头纠正、要求书面自省、适
当增加工作、通知法定代理人等。基于导引学生发展考量,教师可在衡酌学生身心状况后采
取管教措施。(编辑:张雅净)1150701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bit.ly/4fcFEAn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