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猫案
2001年4月至10月,权自立涉嫌上网诱骗至少6名国中、高中女生,以及一名朋友托为照顾
的3岁女儿,并将他们全都迷奸,再把犯案过程制成“大猫系列”光盘贩售。被逮捕后,
台北地院一审、二审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等罪嫌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
权终身;而最高法院在2004年以10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6年定谳。[2][3]另外,权自立
在2002年4月被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核定为首名“网络流氓”。
同案共犯:
胞弟权自强,复制影片及图档,制成光盘,架设网站“大猫的催眠惊异大奇航”,并在多
个色情网站刊登广告,贩售牟利,最终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2][5]
权自强(1973年7月23日—),台湾部落客、讲师、企业家,[4]赞点子数位行销执行长。
十年
蔡英文赖清德任内
部长
林美珠
许铭春
何佩珊
洪申翰
该找他好好备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