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ycppt (清)
2026-06-20 11:09:46ETtoday新闻云
监院查新青安乱象!不肖投资客用人头买豪宅 转手卖现赚500万
2026年06月20日 10:31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5044/d5044409.jpg
▲监察院,。(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监察院今(20日)指出,新青安贷款、农安贷款利息补贴政策因管控及监督机制欠周延,致
无法即时防堵投机炒作,衍生人头户、贷后转租及涉有营业行为等未符自住目的之违规行为
高达万余件。偏离协助民众购屋自住之政策初衷。监察院调查后各权责主管机关已通盘检讨
导正,并收回补贴利息新台币2亿余元。促请各权责主管机关允应审慎周延制订政策,落实
居住正义。
监察委员蔡崇义、王美玉、叶大华调查“新青安及农安贷款利息补贴监管机制”等情案,经
监察院内政及族群委员会于115年6月16日审议通过调查报告,指出新青安、农安贷款及自购
住宅贷款利息补贴政策,因管控及监督机制欠周延,致无法即时防堵投机炒作,衍生人头户
、贷后转租及涉有营业行为等未符自住目的之违规行为高达万余件。
监委调查指出,新青安贷款、农安贷款在政策执行阶段,因缺乏完善的贷前审核与贷后稽核
配套措施,管控及监督机制有欠周延,导致无法即时防堵投机炒作,衍生人头户、贷后转租
及涉有营业行为等未符自住目的之违规行为。截至115年初统计,青安贷款(即旧青安贷款
加上新青安贷款)与农安贷款违规案件分别达10,499件与299件。
调查报告也提到,金管会针对第一线承作新青安及农安贷款之金融机构,进行金融检查亦发
现,包括人头户、还款来源证明缺乏合理性评估、未评估核贷户是否为投资型借款人等缺失
,显偏离协助民众购屋自住之政策初衷。又,内政部为住宅基金管理机关,惟办理住宅基金
补贴新青安及农安贷款利息补贴之支用管理作业欠周,未能掌握利息补贴实际核拨情形、溢
发案件之应收未收资讯。
监委表示,经跨部会通盘检讨导正后,财政部及农业部已强化贷前审核、贷后管理及稽查等
积极措施因应,就违规案件已分别收回青安贷款利息补贴新台币2亿1,000万余元、农安贷款
399万余元;金管会已督导银行公会建立机制及进行监理;另内政部亦已建立相关管控措施
。
监委调查指出,新青安贷款及农安贷款利息补贴政策,由承办银行负担半码、住宅基金支应
政府负担之1.5码利息,合计补贴2码,政策推行后,因尚乏限贷一次之规定,且未订定排富
条款等筛选机制,致有将不动产出售后再次申贷之异常情事,或有借款人短期持有房屋后转
售交易利得高达500万元以上、或贷款标的房屋为高价住宅、或借款人为年所得超过400万元
以上之高所得族群等未尽合理情事。
调查发现,甚至存在部分贷后转租违规案件之借款人身分,竟为无年收入,欠缺实质还款能
力之学生等情状。基此,财政部已将高所得者及无财力学生申贷新青安贷款之合理性议题,
纳入重点研议范畴中。
监委表示,鉴于新青安贷款及农安贷款利息补贴政策将于115年7月及9月相继到期,倘欲续
行推动,则各权责机关允应殷鉴过往,并衡酌国内房地产市场供需等外在环境趋势,通盘考
量相关措施间之交互影响,完备制度配套,审慎周延制订政策,防范政策美意反遭扭曲成为
投机者套利与推升房价之助燃器,以落实居住正义。
监委调查发现,内政部为协助一定所得及财产以下家庭或个人获得适居之住宅,由住宅基金
补贴自购住宅者,亦享有与新青安贷款及农安贷款借款人相同之加码利息补贴,然却不受自
住使用之限制。此举与新青安贷款及农安贷款自购住宅贷款补贴政策之间,存有购置房屋限
制自住使用不一之情事,政策公平与一致性不足,进而衍生贷后转租之违失。经审计部查核
发现,已有740件贷款进行转租之违规情事,显与住宅法为协助弱势者购屋之政策美意相悖
。
监委指出,上述情形经内政部检讨导正后,已于114年修正发布自建自购住宅贷款利息及租
金补贴办法,明定自购住宅贷款利息补贴之房屋应全部作自住使用之实质要件,同时对于自
购住宅贷款申请户是否符合房屋作自住使用,已建立稽查机制。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620/31866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