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庆生趴狂灌酒!2男大生3小时侵犯2学妹6次 进厕所也没放过
《ETtoday新闻云》记者郭玗洁/桃园报导
桃园某大学陈、吴姓男大生前往KTV帮学弟庆生,期间众人饮酒唱歌,陈、吴见2名学妹喝
醉,于半夜3点至6点之间,在KTV厕所、住处套房内,陈男对2名学妹猥亵、性侵共4次,
吴男则对其中1名学妹猥亵、性侵共2次,事后都被告上法院。全案经桃园地院审理,法院
审酌陈、吴与2名被害人调解成功,替他们减刑,依陈犯乘机性交、乘机猥亵共4罪,应执
行2年徒刑,吴犯乘机性交、乘机猥亵共2罪,应执行1年10月徒刑,两人皆获缓刑。可上
诉。
判决指出,女大生小萱、美美(化名)于2021年3月24日晚间,和2名男同学一起到KTV包厢
替赖姓同学庆生,到了25日凌晨1时许,同校陈、吴姓学长也到场喝酒欢唱,2人与学妹们
原先互不认识,期间众人饮酒欢唱,吴男见小萱没有喝酒,还问她“学长敬妳酒为什么不
喝”,见小萱喝完又帮她把酒杯倒满,美美也接着加入喝酒的行列。
随后美美喝醉,陈男假借美美酒后不适作呕为由,将她扶进厕所内,连续性侵她2次。小
萱此时也已酒醉,见美美迟迟没有回来,摇摇晃晃上前敲包厢内厕门查看,被吴男趁机带
进厕所,陈、吴两男利用小萱没有反抗能力,各自对小萱猥亵得逞。
接着陈、吴带着意识不清的小萱、美美与2名学弟,一同回到陈男的租屋套房休息,并在2
5日4时50分至6时间某时许,陈男见2女酒醉无反抗能力,分别对两人性侵得逞,另外吴男
也对小萱指侵1次。事后小萱与美美前往警局报案。
全案审理时,陈、吴坦承犯行。法官认为,吴男虽向小萱敬酒,但并无证据显示在小萱拒
绝后,仍强迫她喝酒,不能推定2人为了性侵故意灌酒。而陈男当时21岁、吴男19岁,都
智虑尚浅,为满足私欲而趁2被害人不能抗拒犯案,应给予谴责。
不过法官也指出,陈、吴没使用暴力,犯罪手段尚属平和,侦讯时虽曾一度否认犯行,但
在审理时终能坦承犯行,且都和2名受害人达成调解,小萱也表示愿意给予吴男缓刑机会
,认为2男已尽力弥补损害,并且诚心悔过,不是恶性重大的人,若处以乘机性交罪法定
刑3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处罚过于严厉,因而以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替两人减刑。
法官判定,陈犯3个乘机性交罪、1个乘机猥亵罪,应执行处2年徒刑,吴犯1个乘机性交罪
、1个乘机猥亵罪,应执行1年10月徒刑,两人皆获缓刑5年,并需提供120小时义务劳役。
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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