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inenger (低能兒)
2026-06-15 09:36:34懒得引用
我直接说结论
此例一开
所有爱滋病故意传播者的个资
都将无所遁形
一个很简单的强奸性侵案
不能因为他有爱滋病
就不尊重个人隐私
这对于司法的平等性是侮辱
不可能同样是性侵案强奸案
因为这位有爱滋个资就能被暴露
这是一种歧视
这是歧视爱滋病患者
爱滋病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可怕
固定服药就跟小感冒一样
传播率极低
所以如果
你要说公布司机的个资
那先例一开
所有强奸性侵犯
个资都应该被公开
这样会非常有碍于教化
因为有些强奸性侵犯
可能只是一时冲动
甚至是有点精障凭借生物本能行事
这类人
还能靠后天社会化去教化
但如果你让他们个资全部公开
难保他们被公审以后越来越阴暗
甚至会潜伏假装骗假释
出来再大干一场
冤冤相报何时了
只会造成更多的因果业障
如果造成大范围甲甲报复社会的行为
我国的爱滋病将会爆炸性增长
因为你让他们社死
他们就跟你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