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嘉义保险员传讯“想做爱”小三回“那是

楼主: seibu (难过)   2026-06-13 16:24:36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林宜樟
3.完整新闻标题:
嘉义保险员传讯“想做爱”小三回“那是晚餐后的节目” 判赔元配40万
4.完整新闻内文:
嘉义市1名女子去年发现,在保险业任职的先生与小三竟在外经常同居、发生性行为长达
10多年,有对话纪录如先生传讯给小三“想做爱”,小三回应“现在没空,那是晚餐后的
节目好吗?”等佐证,提出民事告诉求偿100万元;嘉义地方法院日前判决,先生与小三
侵害元配的配偶身分法益,判应给付元配40万元。
法院判决书指出,元配与先生育有2名子女,因觉有异,2025年12月开始蒐证,发现先生
与小三在外同居,有超友谊关系及奸情,导致元配忧郁、影响生活,身心痛苦,因而向先
生及小三提告求偿100万元。
审理时,先生与小三主张,先生的车辆停在小三家门口,最多只能认定有在同一屋内,无
法证明有亲密举动,且求偿100万元金额过高;先生也主张,元配未经同意加装摄影机或
手机侧录、监控隐私,未经允许输入他的手机密码,是违法取证,不得采为证据。
法官认为,涉及侵害隐私权所取得证据是否有证据力,需综合考量,要取得夫妻违反忠诚
义务行为证据极为困难,元配在房间翻拍先生的手机纪录等行为,符合比例原则。
依据元配与先生的对话纪录,先生向元配承认有跟小三一起生活,元配调查所提出的照片
则显示,从2025年12月19日起至今年5月17日,先生的车辆经常过夜停留在小三的住处。
先生与小三的对话纪录如先生传讯“想做爱”,小三回应“现在没空,那是晚餐后的节目
好吗?”小三也有传讯给先生“妾身不明苦熬了10年,我也不计代价离了婚,你呢,你是
真心想离婚吗”、“只问你一句话,你想要离婚吗,不要哄我”等,显示2人过著犹如夫
妻般生活10余年,也有发生性行为。
法官考量元配月薪约3万2千元,有不动产,先生任职保险业月薪11至12万元不等,小三在
保险业兼职,月薪不到3000元,判先生与小三赔偿元配精神抚慰金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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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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