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部门跟荷兰客户开视讯会议,
聊完工作后,他突然提到最近看到台湾毒驾撞人的新闻。
他有点困惑地问:
“那个人已经吸毒,还开车撞到别人,为什么以前被抓过,还可以继续在路上开车?在我们
那边,这个不是普通交通违规,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旁边有人小声说,可能法律还要看有没有验出成分、证据够不够,不能随便重罚。
我那位下来支援的台北同事听完直接忍不住:
“每次都在研究怎么证明他有毒,怎么没人先想办法让他不要再撞死人?等证据慢慢跑完,
人都不知道被撞几个了。”
荷兰客户听完停了一下,又问:
“所以你们是比较保护吸毒开车的人,还是比较保护走在路上的人?”
整间会议室突然没人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