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自家人也不挺!翁晓玲提修刑诉法“缩短

楼主: tenfu (富哥)   2026-06-11 12:22:18
自由
自家人也不挺!翁晓玲提修刑诉法“缩短羁押期限” 吴宗宪:犯罪侦查恐崩溃
2026/06/11 11:52
记者杨心慧
前台北市长柯文哲涉京华城案,衍生在野立委提出多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其中由国民党
立委翁晓玲所提出修正刑诉法第108条“缩短羁押期限”的部分,连自家立委吴宗宪都挺
不下去,直言:“这样修法之后,很有可能造成我国刑事犯罪侦查的崩溃。”,并强调刑
诉法的修正,关系到许多国人在意的重大犯罪案件侦办,而不是只有个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进行刑诉法排审,翁晓玲所提出的修正刑诉法第108条,侦查
羁押期间由2个月缩短为1个月、审判羁押期间由3个月缩短为2个月。翁晓玲表示,现行法
规规定偏长,羁押常被认为作为押人取供的工具,因此她提案,盼能透过修法,促检警尽
速完成初步侦查以及起诉决定,也可避免过度依赖羁押作为诉讼进行的替代机制。
吴宗宪表示,他在立法院审查每项条文,皆会考量实务现场能不能落实执行,检察官、法
官、警察、调查官有没有办法用、是否能保障告诉人跟被告的权益,并审视是否有修法必
要性,有没有配套措施,是否因噎废食,搞得反而整个国家大乱。
吴宗宪指出,立院先前修正预防性羁押制度时,考量酒驾、毒驾及儿少性剥削等案件具有
高度危险性、集团性及再犯风险,因此赋予法官较大的裁量权;如今讨论羁押程序修法,
同样将影响这些案件类型,不应只聚焦少数个案。
他表示,根据去年掌握的统计资料,法院核准羁押案件前五大类型依序为诈欺、毒品、窃
盗、杀人及家庭暴力案件,合计占全部羁押案件约83%;修法若只是为了解决“个案而修
法”,反而可能让重大犯罪案件被告找到脱身空间。
吴宗宪强调,犯罪侦查并非“去菜市场买菜”,许多案件都是循线追查才能找出真正幕后
主嫌;以诈欺案件为例,警方查获机房后,仍须进一步透过IP位置、金流资料等证据,向
上追查幕后操控者,侦办工作往往旷日费时。
吴宗宪进一步指出,目前许多案件已涉及跨境犯罪,检调若要向外国调取资料,往往须透
过外交管道层层转介,来回时间动辄数月,以其过去办案经验而言,不少案件即使羁押两
个月再延押两个月,四个月时间仍未必足够完成侦查,若修法大幅限缩羁押期间或增加过
多程序限制,可能严重影响检察官侦办重大犯罪能力。
他表示,自己也认同部分个案在侦查或审理程序上确有值得检讨之处,但不希望因少数案
件争议而全面修改制度,让占羁押案件大宗的重大犯罪受益。他强调,刑事诉讼法修正攸
关国人生命财产安全,应以全体人民利益为考量,审慎评估修法必要性与可能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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