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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52:101.媒体来源:
三立
2.记者署名:
林瑞恩
3.完整新闻标题:
最挺罪犯法案?白委喊修《刑事诉讼法》:未来串供免收押!最快6/11排审
4.完整新闻内文:
蓝白近年频喊司法改革,但历经了前台北市长柯文哲图利案,以及蓝营党工伪造连署争议
后,这样的说法也格外受到外界检视。根据立法院最新资料,民众党主席黄国昌等三人,
提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删除原本羁押事由中的“勾串共犯或证人”一词。这样的内
容引发争议,更被抨击是“最挺罪犯法案”。
民众党版提到,“勾串共犯或证人”羁押事由已遭严重滥用,法院更屡以例稿及空泛模糊
理由裁定羁押被告,违反宪法法庭一百十三年宪判字第一号,判决所揭橥的无罪推定宪法
原则,羁押制度已亟需改革。此外,限制或禁止辩护人取得侦查中羁押审查资讯,影响被
告诉讼上防御权重大,现行法却未要求检察官叙明事实、提出必要之证据,显有不足。
第93条部分,民众党版修正案提到,如果要声押被告,须从“搜索”这个时间点开始计算
,必须在24小时内把被告送交法院。引发压缩办案时间,增加基层人力负担,不利侦查等
疑虑。
另一大争议点在于101条修正案,对比民众党版修正案与原版,一大差异在于“删除勾串
共犯或证人”。
关于羁押理由,民众党列出三点:
一、逃亡或有具体事实足认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具体事实足认为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之虞者。
三、所犯为死刑、无期徒刑 或最轻本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当理由认为有逃
亡、湮灭、伪造 、变造证据之虞者。
白话来说,未来可能面临,即使法官认为被告可能会与他人套招、统一化说词,但单靠这
个理由不能羁押,必须另具体证明出有逃亡或灭证等其他法定理由。此举也被质疑,一旦
被告能对外联系,证据和证词恐被污染,进而影响侦查结果与追查其他共犯。
第98条与第156条修正后,规定讯问时不得拘束被告身体,意味着未来制作笔录的流程,
人可以自由活动,这是否会埋下犯人突袭检警人员等人身安全疑虑?也成为一项变量。
事实上,相关的修正案非首次,当时就被抨击为“柯文哲条款”、“最挺罪犯法案”,因
社会争议过大而暂缓。不过据悉,此修法预定6月11日送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排审。
一旦通过,不只政治圈争议,层面将涉及诈骗、毒品等,影响相当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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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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