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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uno (icebird)
2026-06-02 22:35:32陈尧俐仲介赴中器官移植废证首例 卫福部:终身禁行医
(中央社记者沈佩瑶台北2日电)医师陈尧俐仲介赴中国器官移植,从中牟利,卫福部确
定废止其医师证书。医事司表示,陈尧俐将永久丧失行医资格,且不得再参加医师国考,
唯一变量若提出救济,法院另有判决。
这是国内首起因非法仲介器官移植遭废医师证书的案例。据报导,陈尧俐涉嫌自2008年起
,伙同护理师、生技公司老板等人,非法仲介多名病患到中国大陆换肝、换肾,从中获取
新台币1466万元。地院依陈尧俐犯9个共同仲介器官移植,违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处2年
徒刑,缓刑5年,并向公库支付500万元。
彰化县政府日前对此案召开医惩会,会中做出暂停部分业务6个月的处分。卫生福利部近
期则以违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16条规定,废除陈尧俐医事人员证书。
“中央跟地方的惩处并没有时间序上的先后,而是各自召开。”卫福部医事司副司长刘玉
菁今天接受媒体电访解释,地方是依“医师法”中执行业务违背医学伦理,予以惩处,中
央则是依“人体器官移稙条例”。
刘玉菁说,卫福部在得到法院的判决之后,特别召开医事审议委员会,会中认定其情节重
大,做成废止医师证书处分,裁处书已于5月27日正式发文寄出。
刘玉菁强调,“废止医师证书是只有中央能执行的最重处分,一定都有明确事实,且情节
重大。”医师证书一旦遭废止,受处分者将丧失行医资格,且依考选部法规,被废证者亦
不具备应考资格,意即陈尧俐未来不仅不能行医,也无法再参加医师国考。
媒体询及是否可担任教职,刘玉菁说,须视教育单位方面的规定而定。
不过,刘玉菁坦言还有一个变量,行政制度允许受处分人提起救济,若当事人不服处分,
可向法院提起行政救济程序,除非最终行政法院判定撤销原处分,否则该“禁医令”将永
久生效。
(编辑:陈清芳)1150602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606020307.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