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5UToEEL.jpeg
如题 基本上当既有的司法体系
已经无法维持所谓除暴安良的功能的时候
就需要有人成立新的司法机构取而代之
才能维持地方治安
坦白说台湾的司法乱象为时已久
带小孩的都不得安生
贩毒 诈骗 强制 伤害 各种罪行都被随便纵放
纵虎归山之后制造更多社会问题
如果民间自己集资成立审案局
那些只会考试不懂体恤民生疾苦的法官是不是就没辄了?
刚好前有古人的现成案例
有没有清末当时审案局怎么搞的八卦?
只要执法结果不牴触中华民国宪法
不随便杀人 最起码可以起到除暴安良的作用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