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6-05-30 08:27:35※ 引述《Workforme (′‧ω‧‵)》之铭言:
: 联合报/记者 王圣藜/台北即时报导
: 国民党阵营质疑台剧“零日攻击”导演罗景壬团队领劳动部补助2872万元,罗针对时任国
: 民党智库副执行长凌涛、发言人康晋瑜、邓凯勋提起加重诽谤刑事自诉;台北地院审理,
: 今判凌涛等人无罪。可上诉。
: 自诉案今宣判后,凌涛于脸书发文表示“绿友友败诉!我们又赢了! 司法胜诉第13次,
: 正义实现,也再次证明:我们对人民税款的监督,绝对禁得起检验”。
但是看了判决书(今天稍早前才公开)后,倒是觉得跟“监督税款流向”一点关系都没有
,反而是“言论自由”应受最大保障才对!
按照台北地院一一四年度自字第五十六号刑事判决:
自诉意旨:
审计部前就劳动部及所属机关就业安定基金(下称就安基金)经费使用经费情形进行调查
,并以民国一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台审部一字第11310045062 号函函送调查报告予立法
院,依该书面报告针对劳动部一一一至一一三年度编列就安基金“媒体政策及业务宣传费
(下称政宣费)”及“推展费”预算,办理各年度“文宣媒体通路采购案”调查结果,明
确记载一一一至一一三年度标案之采购结果,系由民视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民视
公司)、年代网际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年代公司)及三立电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
立公司)等三家公司得标。故审计部报告中,劳动部标案委托“劳动节主题影片制作与媒
体宣传”所拍摄“阿纺洗衣店”(一一一年,政宣费及推展费新台币(下同)一千零六十
九万一千四百一十九元)、“2023劳动节主题影片-纸扎篇”(一一二年,政宣费及推展
费九百七十一万八千六百六十二元)及“2024劳动万岁-搬家篇”(一一三年,政宣费及
推展费八百三十一万六千八百三十三元)三部影片,共二千八百七十二万六千九百一十四
元之经费请领及履约主体,实为民视、年代及三立三间公司,皆非自诉人。惟被告凌涛、
康晋瑜、邓凯勋、叶元之及王鸿薇等人竟自一一四年八月十八日起为恶意抹黑自诉人,扭
曲前开审计部报告所载事实,陆续以记者会、操作新闻舆论及脸书贴文等方式,透过文字
或图片,分别散布如附表一至五所示之不实言论,栽赃诋毁自诉人。因认被告凌涛、康晋
瑜、邓凯勋、王鸿薇、叶元之(下合称被告五人)均涉有刑法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二项之
加重诽谤罪嫌。
附表一:凌涛发表之言论
(一)我们发现就安基金也豢养零日攻击的导演罗景壬的团队
(二)你罗景壬的团队竟然就高达2872万,总比例超过5成,达到55.51%
(三)到底为什么钱都集中在你身上?
(四)罗景壬的团队在2022、23、24间获得就安基金高达2000多万的大额补助
(五)绿友友罗景壬团队,一个人就拿到超过55% 的就安基金的不符用途项目的比例,这其
实是重大的弊案
(六)昨天罗景壬表示,他做为一个商业的广告导演,不依赖任何的政府机关或政党为生,
可是他就拿了2800多万,请问他是睁眼说瞎话吗?
(七)只是提到就安基金补助了,罗景壬团队连续三年拿了2800多万
(八)原本在罗景壬团队跟就安基金里面的开口合约是设定罗景壬应该提供35支影片,以及
两场公开的活动,结果竟然到最后罗景壬以一支1000多万的影片以及一场的记者会,
就要来验收、核销,获得这1000多万
(九)审计部的难以验核履约的结果,就是要告诉你就安基金跟罗景壬,在核销的过程,根
本就涉及重大的弊案
(十)就只有你罗景壬一路从就安基金,领到文化部
(十一)这一次的就安基金与罗景壬的开口合约涉及弊案
(十二)奉旨给饭又一桩?《零日攻击》导演拿就安基金达2872万
(十三)《零日攻击》导演罗景壬拿了就安基金三年高达2872万
(十四)罗先生称“做为商业导演,我完全不依赖任何政府机关或政党维生”,那请问2022
到2024连续三年拿就安基金的2872万是什么?
(十五)什么样的神通广大让您屡屡签约拿下钜额经费?
【辩词】
自诉人为享誉国际的公众人物,且自诉人清楚知悉劳动节的案子经费是来自劳动部,我们
是针对劳动部就安基金进行检验,审计部指出就安基金有五千多万未符合基金用途,而就
安基金是为了促进国民就业、提升劳动福祉,具有高度公益性,劳动节影片没有另案招标
,直接指定自诉人执导,采购数量亦欠缺依据,这就是奉旨给饭,且自诉人三度协助民主
进步党拍摄竞选广告,足认与民主进步党相熟,我们非常忧虑自诉人会不会跟民进党执政
团队有对价关系,因此我们站在就安基金的使用范围及人民纳税钱的公共意旨来做意见的
表达。
附表二:康晋瑜发表之言论
(一)是不是有奉旨给饭的情事又一椿呢?零日攻击的导演幕后疑云,是不是拿就安基金高
达2872万?
(二)接下来我们要邀请桃园市议员凌涛,进一步帮大家揭露里面甚至高达恐怕过半的数额
被拿去豢养绿友友。
【辩词】
我们调查审计部报告发现,就安基金有五千多万是未符目的使用,其中高达二千八百七十
二万元用于三部劳动广告宣传影片,而这三部影片都是由自诉人执导,不免让公众质疑为
什么未符目的使用的就安基金,都放在这三部影片当中,所以我们针对这个事件来召开记
者会,并做合理的意见表达及评论。
附表三:邓凯勋发表之言论
(一)民进党拿就安基金来养自己人,赖政府就是在奉旨给饭,我们看到就安基金从2022年
到2024年高达5千多万不符设置目的,而其中零日攻击的导演罗景壬就拿了2872万,
占当中的55.51%
(二)我想跟各位分享一个数据,这个零日攻击的导演罗景壬的团队,三年内狂拿了2871万
元的补助
(三)你罗景壬一个人就可以拿55%,就可以拿55%的补助,是因为你也在赖清德的车上(
质疑语气)
(四)我们现在看到包含这个罗景壬,包含大支都在接受政府的豢养,都在接受民进党的豢
养
【辩词】
就安基金如何使用本就与公益高度相关,而自诉人的名称出现在影片介绍中,确为公众人
物,我们是针对可受公评的事情来做合理的评论。
附表四:王鸿薇发表之言论
(一)就安基金,竟然在3年内给了零日攻击的导演罗景壬2800多万,且原本合约设定要提
供35支影片和2场公关活动,最后竟以1支影片和1场记者会就核销1000多万。请问这
不是弊案,什么才是弊案?
(二)现在重点是这位导演拿了这么多纳税钱
(三)前几天,国民党揭露,零日攻击导演罗景壬,涉及劳动部就安基金的开口合约核销涉
弊,获2872万元补助
(四)三年均由民视、年代及三立得标,每年三家平分劳动部 3,000 万,3年将近1亿的就
安基金预算,这3家厂商再去发包给罗景壬团队
(五)这些影片标案,完成的内容根本是粗制滥造,许多验收结果可以过,简直让人不敢置
信
(六)实际履约结果,居然是将许铭春演唱会,剪辑成7部片长为2分至5分不等之影片交差
【辩词】
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前劳动部长许铭春拿就安基金来举办个人演唱会,所以就安基金的使用
成为民众高度重视的议题,我在脸书发表的文章是针对劳动部没有积极调查就安基金滥用
的问题,我的IG发文也是清楚呈现审计部报告的内容,我明确地在文章中表示,就安基
金滥用的事件不是自诉人一个人这么简单,接着下来的八个段落都在谈文宣媒体通路采购
案,换言之,我发表的文章都是在针对劳动部以及就安基金,也确实提到标案是由民视公
司、年代公司及三立公司得标,当然也有提到这三年通通发包给自诉人的团队,本来影片
制作就不可能是自诉人一人完成,所有工作人员统称一个团队,并无不合理之处,身为民
意代表,必须对就安基金的使用状况做揭露与监督,才对得起广大的纳税人民。
附表五:叶元之发表之言论
《零日攻击》导演罗景壬团队就拿走2,872万元
【辩词】
我的文章是引述各家媒体的报导,而且文章的主题是“绿乱花钱,弱势缴钱,就安修法刻
不容缓”,从头到尾我都是在评论就安基金被滥用的公众议题,仅有在第一段提到自诉人
团队拿了二千八百七十二万元,而这个部分我已经善尽查证的责任,在我发表文章之前,
已经有一些媒体报导自诉人团队拿了二千多万,劳动部也没有就此回应,且在我的认知里
面,自诉人并非一个人,而是指发包给自诉人、参与影片制作的所有人,这群人拿走了二
千八百多万,但就安基金不是应该用在照顾劳工上面吗?所以我是针对公共议题做个人的
评论
【辩护意旨】
凌涛、康晋瑜、邓凯勋:
第一,劳动部直接在二零二三年的劳动节主题影片中的介绍说明中,表示再次邀请到自诉
人执导,并且把镜头聚焦在一个逐渐凋零的传统工作上,让人感觉这部影片是在介绍自诉
人,如果自诉人并非公众人物,劳动部为何要将他的名字写在影片介绍上。
第二,许多媒体报导提到这个事件的时候,也是写自诉人团队的字眼,公众理解上自诉人
团队并非指自诉人个人,且依照审计部的报告以及劳动部一一一年到一一三年的签呈,劳
动节影片应该要招标,但都没有招标,而是直接指定自诉人拍摄,所有承办人员都没有意
见照案通过,这不就是奉旨给饭,此外,审计部报告也指出,自诉人拍摄的影片计价方式
与开口契约品项未尽相同,但却全部验收通过,而且依照民视公司的采购单或工作计划书
,民视公司是用一个采购项目列书整个影片的金额,并没有去拆分导演费或是其他费用,
既然客观事实是一个整体的金额,那我们拿总金额来质疑自诉人团队,没有什么不对。
第三,团队指的是所有经手人员或公司就是团队,因为少了任何一个环节都会使这个影片
无法完成,是以自诉人团队作为质疑的对象,显然是对可受公评之事为适当评论。
王鸿薇:
关于附表四编号四之一至四之六的言论都是有依据的,并没有与事实不相符的地方,另外
,一个影片的制作不可能是一个导演就可以完成的,整个电影制作相关人员被称为一个团
队,并不违反一般人的认知,且自诉人是一个国际知名导演,拿了公款为国家制作影片,
任何人领了公款就是要受到严格的监督,王鸿薇身为民意代表,引述中国国民党记者会的
内容,踢爆自诉人团队拿了二千八百七十二万元,进而检讨国家公费使用的核销争议问题
,自属对可受公评事件为合理评论。
法院判断:(经人工智能整理)
审计部于一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提出“调查劳动部及所属机关就业安定基金经费支用情
形书面报告”,记载劳动部一一一年至一一三年间以就业安定基金支应《阿纺洗衣店》、
《2023劳动节主题影片-纸扎篇》及《2024劳动万岁-搬家篇》等三部劳动节主题影片及
相关媒体宣传,总支出合计二千八百七十二万六千九百一十四元。前述三部影片均由民视
公司承作后再分包予影像制作公司,并由自诉人担任导演。依卷内资料,自诉人每部影片
之导演酬劳约为65万元。
本院认为,被告等人发言所依据之核心事实,即三部影片总支出约二千八百七十二万元、
该等经费系由就业安定基金支应,以及相关采购程序遭审计部提出质疑等情,均有审计部
报告及劳动部采购文件可资佐证。被告等人就前开事项提出质疑及评论,并非毫无根据之
凭空捏造,客观上具有相当事实基础。
关于被告等人所称“自诉人团队取得二千八百七十二万元”部分,本院审酌影片制作系由
民视公司、影像制作公司、导演、演员、编剧、监制、摄影及其他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完成
,自诉人亦为该等作品对外宣传之主要代表人物。故被告等人以自诉人名义概称整体制作
团队,尚非与客观事实显然不符。综观各该记者会及贴文内容,被告等人所质疑者系劳动
节影片制作及宣传案之整体支出与就安基金运用情形,而非具体指摘自诉人个人实际领取
二千八百七十二万余元报酬。
就个别被告部分,凌涛所发表关于三部影片总支出、采购及核销方式之言论,系引用审计
部报告所载内容,包括以网络短片制作及公关活动项目办理核销等事项,均有客观资料可
据;康晋瑜于记者会中所述自诉人团队获得二千八百七十二万余元经费及质疑基金用途等
内容,系依据审计部报告所为陈述;邓凯勋所发表关于采购程序、经费流向及政府资源配
置之言论,亦系基于相同调查资料所提出之质疑;王鸿薇于Facebook及Instagram 发表之
贴文,内容涉及三部影片支出金额、核销方式及采购疑义等事项,同样可于审计部报告中
找到事实依据;叶元之于Facebook贴文所述自诉人团队获得二千八百七十二万余元经费及
质疑就安基金使用情形,亦系基于前述公开资料所为评论。
至被告等人所使用之“豢养”、“绿友友”、“弊案”等语,系在质疑就业安定基金运用
是否妥适及政府采购程序是否存在问题之脉络下所提出之政治性评论与价值判断。就业安
定基金之来源、用途及政府支出监督,本属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之公共事务,而自诉人身
为知名导演,亦属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之公众人物。被告等人针对可受公评事项所为之批
评及评论,纵使措辞尖锐或足使自诉人感到不快,仍应受宪法保障之言论自由所涵摄。另
王鸿薇其中一则贴文内容系讨论一一一年度性别工作平等法二十周年音乐会活动之核销情
形,与自诉人执导之三部劳动节影片无涉,亦未提及自诉人,自难认有侵害自诉人名誉之
情形。
综上,本院认为被告五人就其所发表言论,均有相当事实基础,且系针对政府基金运用及
公共采购事项所为之质疑与评论,属对可受公评之事为适当评论之范畴,尚难认具有明知
不实而故意毁损自诉人名誉之诽谤故意,自均不成立诽谤罪。
结论:
被告五人分别发表如附表一至五“言论内容”栏所示之言论,其意并非全在恶意诋毁自诉
人之名誉,被告五人之用词虽不免尖酸刻薄,惟就全文所占之比重、论述主题而言,仍未
逾越其合理范围,至于被告五人之言论虽可能使他人对自诉人产生负面评价,并使自诉人
感到名誉受损或不快,然既非被告凭空杜撰事实而来,并可由大众自行判断其是否公允,
仍属善意之适当评论,依上说明,其等所为即尚难以诽谤罪相绳,从而,本院自应为被告
无罪之谕知。
就言下之意而言,没有提到自诉人(罗氏本身),没办法入罪是正常的
且完整版中还提到《就业服务法》方面的认定,确实是基于监督运用没错,但不能直接与
“税款”本身挂钩啊!
(同时没记错的话,“就业安定费”乃该基金的主要收入来源)
另外还有一件好笑的:
https://images2.imgbox.com/56/96/yBndJr4j_o.png
其中一位被告栏旁边,写“年级均详卷”,给人“对方是‘学生’”的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