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洪靖宜 谢佳潾
屏议长周典论 更一审判3年4月
屏东县议长周典论于民国112年总统大选初选时,为鸿海创办人郭台铭参选总统收购连署
书,一审被依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判刑4年,二审改判3年2月,经最高法院撤销原
判决发回,高雄高分院27日更一审改判3年4月。对此,周典论表示将提上诉。
判决指出,郭台铭有意参选中华民国第16任总统且未获国民党提名,为使郭台铭与赖佩霞
顺利达到连署门槛,周典论分别于112年9月1日、18日,将现金150万元、350万元交付屏
东县潮州镇长周品全,预计募集1万份以上连署书。
周品全透过潮州镇“朱兴堂”堂主黄孝义成立连署站,约定每提交1份连署书,并经审核
通过,即可获取500元,黄孝义可自行决定发放多少钱给连署民众。
屏东地院一审判决周典论有期徒刑4年、褫夺公权6年,并科罚金500万元,并没收贿款493
万200元;二审则改判3年2月徒刑、褫夺公权5年、并科罚金150万元,全案上诉后,最高
法院撤销发回更审。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昨日改判3年4月徒刑、褫夺公权5年、并科罚金150
万元,仍可上诉。
合议庭指出,周典论称交付给周品全的费用为工作费,是要给连署的工作人员,且有交代
不可以让选民拿到钱。但考量人事、宣传、各项庶务杂支等费用,均由郭台铭办公室负担
,参酌证人证词,认为500万元并非单纯作为工作人员奖励金使用,是有共同对连署人交
付贿赂使其为特定被连署人连署犯行。
周典论将在收到判决书后和律师研议并提出上诉;屏东县政府民政处指出,周是犯总统副
总统选举罢免法第87条第一项之罪,并不符合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17条停止职权规定
,所以没有停权问题,要等到全案定谳后才会影响职权。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60528000600-260107
备注:
以后不要乱收连署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