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uting90 (yuting)
2026-05-26 18:19:21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施怡妏
3.完整新闻标题:
累犯!吃掉228公园老鱼 是成大钓鱼社“创始社长”:这样才有流量
4.完整新闻内文:
2026年05月26日 14:36
记者施怡妏/综合报导
北市二二八公园内一只“鳄雀鳝”在池内生活20多年,被视为“吉祥物”,近日遭到成大
钓鱼社的2名男子钓起后吃掉,引发众怒。一名自称成大钓鱼社第一届副社长的网友指出
,其中一名涉事者是成大钓鱼社创始社长,因此可擅自发文,且对方早在一个月前就做过
一模一样的事情,还呛“这样才有流量”。
其中一人是成大钓鱼社创始社长
一名自称是大钓鱼社第一届副社长、第二届社长在Threads发文,这次前往228公园钓鳄雀
鳝的2名男子,其中一人姓陈,是成大钓鱼社创始社长,脸书粉专也是陈男创立的,且与
他个人帐号连动,因此能不经其他干部审核就直接发文,后续交接也仅是开放发文、回讯
息权限给下届干部,干部们并无修改帐密之权力。
上月就有类似情况 提醒却被无视
男网友强调,社团课程都有劝告大家,合法且友善钓鱼,但这些规范并没有强制力,社团
也仅能劝导,无法有效惩处。
原PO贴出群组对话截图,陈男上个月就曾到台南公园做过类似事情。当时他曾提醒,相关
行为可能会被检举,且个人行为不应使用社团帐号发文;但陈男认为这样可以替社团“带
来流量”,并称若出事只要撇清“非现任社员”所为即可。
原PO表示,陈男完全把我的话当耳边风,“我认为我们社团也尽到劝导且审核的责任了,
这次事件实在是因为我们疏忽没有及时审核及切割,对不起。”
北市府要开罚了
北市公园处回应,依据台北市公园管理自治条例第十一条,除市政府公告指定地点,不得
在公园水池或湖泊内游泳、沐浴、洗涤、网鱼、钓鱼、锉鱼、划船、操作遥控设施、其他
游具或其他污染毒害水质或伤害动植物之行为,公园处将依照公园管理自治条例第十六条
对二位行为人各处以3600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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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以个人名义发泄的脆原文
https://pse.is/954npn
备注连结中
恐怖的是这张对话截图
https://i.mopix.cc/klSrjh.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