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验DNA惊揭养10年儿非亲生! 失婚工程师怒

楼主: ha3810996 (微八嘎囧)   2026-05-25 09:47:47
验DNA惊揭养10年儿非亲生! 失婚工程师怒讨230万代垫扶养费
中时新闻网 尹维源
担任工程师的男子阿诚,在与前妻小晴(均化名)离婚多年后,因亲子互动问题进行血缘
鉴定,赫然发现长子竟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随即向法院提起“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诉
讼获准,之后再追讨多年来代垫的扶养费逾230万元。法院审理后,认定小晴确实因此受
有利益,裁定须返还136万余元。
根据判决,阿诚与小晴于2014年结婚,婚后陆续育有2名子女,其中长子在婚姻存续期间
出生,依法原被视为婚生子。双方2019年离婚后,约定2名孩子的权利义务均由阿诚负担
,之后再协议由小晴成为长子的主要照顾者。
不料,阿诚于2023年底与长子进行DNA鉴定时,竟发现双方并无一亲等直系血缘关系,宛
如晴天霹雳。阿诚随后向法院声请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获裁定确定,法律上正式排除
父子关系。
阿诚主张,自己从孩子出生后一路扶养至2024年初,长年支付生活费、教育费、安亲班费
、健保费与保险费等支出,合计超过230万元。由于自己并非生父,依法其实没有扶养义
务,前妻却因此免除本应自行负担的责任,已构成“不当得利”,因此提告要求返还。
小晴则是辩称,过去自己也曾支付部分扶养费,离婚后孩子主要由她照顾,生活开销多由
她负担;此外,阿诚替孩子投保的保单,属于自行购买,孩子未真正享有保险利益,不应
列入扶养费计算。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诚与孩子既然已被确认不存在亲子关系,自始即无扶养义务。尤其孩
子幼年时长期与阿诚同住,依一般生活经验,日常食衣住行与教育支出必然存在,即便无
法逐笔提出单据,也不能否认实际扶养事实。
法官并参考行政院主计总处历年 家庭收支资料、双方收入与资产状况后认定,阿诚在201
4年至2020年间,确实负担高额扶养支出。至于后续孩子改与母亲同住期间,阿诚仍持续
支付安亲班、学费与健保费等必要支出,部分费用亦获法院采认。
不过,法院并未全数照单全收。法官认为,阿诚自行替孩子投保的人寿保险,保单利益仍
属于要保人本人,在全民健保制度下,也难认属必要扶养支出,因此不列入返还范围。法
院核算后认定,小晴共受有136万5304元的不当利益,裁定应全数返还,并案年息5%计算
利息至清偿日止。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4000765-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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