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对中共而言哪叫统一
邓小平时期
两岸军事实力我方还稍微占优
中共立场都是军事部分可放
让台湾保有自己军队
但外交权限这个代表一国主权
中共可是要牢牢抓住
台湾不能有的
现在两岸军力严重倾斜
连台派幻想中的美军空降荡平共军都no su
还肖想组国与国间的联盟啊
※ 引述《treeeasy (无)》之铭言:
: 统一可以考虑走下列模式:
: “中盟”(中华联盟 / Chinese Union)可参照欧洲联盟(EU)的超国家模式,在“主
权
: 平等、互不隶属、经济整合、和平共荣”的框架下建立。
: 此方案旨在绕过传统“一国两制”的单一主权框架,改以“国家联盟”形式处理两岸关
系
: 。
: 一、 核心宪政架构:双主权与非隶属
: 主权独立:中华民国(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大陆)皆为独立主权国家,互不
隶
: 属。
: 对等地位:两岸在国际法上地位平等,共同参与联盟,非中央与地方关系。
: 国际空间:台湾保留完整的国防、外交权,并在联合国及各国际组织拥有独立席次。
: 二、 治理与决策机制(仿欧盟模式)
: 中盟理事会(仿欧盟理事会):由两岸元首或部长级官员组成,采“共识决(一票否决
制
: )”,确保台湾不被多数暴力推翻决策。
: 中盟委员会(仿欧盟执委会):架构于两岸官方(如海基会、海协会升格)之上,负责
执
: 行两岸共同通过的协议。
: 中盟法院(仿欧洲法院):由两岸大法官对等组成,负责裁决两岸经贸、投资及民事纠
纷
: ,其判决对双方政府具约束力。
: 三、 经济与社会整合(仿单一市场)
: 两岸单一市场:逐步实现商品、服务、资本的自由流通,但台湾可保留战略产业(如半
导
: 体)的保护审查权。
: 货币与财政独立:不发行单一货币,新台币与人民币各自独立,中央银行自主运作,互
不
: 干预财政。
: 人员往来管理:仿《申根公约》概念但因地制宜,实施常态化免签与就业许可,但台湾
保
: 有最终的出入境管制与定居审查权。
: 四、 防卫与安全机制
: 和平互不侵犯条约:作为联盟成立的基石,双方承诺放弃使用武力解决争端。
: 不对称安全承诺:双方不参加任何针对敌对一方的军事同盟,但台湾维持自主国防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