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补习班抢位变流血冲突 小学生拿“铅笔

楼主: Kimaris (Cimeries)   2026-05-20 13:53:37
补习班抢位变流血冲突 小学生拿“铅笔”当武器杀同学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442958
2026/05/20 10:39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
高雄某补习班惊传学童因争夺座位引发流血冲突,就读国小四年级的小华(化名)不满座位
桌面空间遭隔壁同学小明(化名)占用,两人吵架后大打出手,过程中,小华拿铅笔划伤小
明脸部,造成小明左脸“破相”缝2针,小明爸妈不舍提告求偿50万元,法官判小华一家须
赔6544元。
判决指出,去年2月21日下午,年仅9岁的小华与小明在补习班内因座位放置物品产生摩擦,
小华先动手拿铅笔在小明童的课本、衣物上画记,引发小明不满,随即抬脚连续踢踹小华5
下,造成小华膝盖瘀挫伤。
随后双方冲突升温,小明先拿铅笔快速向下戳小华右前臂,小华不甘示弱亦持笔朝对方大腿
反击,两人在扭打拉扯中,小华右手的铅笔不慎由上往下划中小明的左脸颊,小明当场流血
不止,送医缝了2针。
小明爸妈不舍孩子“破相”,向小华和他爸妈提告求偿50万元。高雄地方法院简易庭审理时
,小华爸妈辩称,孩子是基于正当防卫,且事后小明的父亲在补习班公共空间对小华咆哮辱
骂长达20分钟,并发函指控孩子有“杀人故意”,也让孩子心灵受创,不应该再赔钱。
法官认为,双方冲突时,小华划伤对方脸颊属于过失而非故意杀伤,且补习班内有老师在场
,小华却未寻求协助而反击,因此不构成正当防卫;不过,根据监视器画面,认定是小明先
踢人并持笔戳刺才导致冲突扩大,应负担6成责任,因此判小华一家须赔6544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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