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舞拿奖金”拢是假!男子拍少女裸舞 还说“国中女生好好骗”
自由时报 记者颜宏骏/彰化报导
家住新北市的谢男以“跳舞拿奖金、奖品”为幌子,PO出名牌包、I PHONE手机照,吸引
爱跳舞的少女参加报名,他要求参赛者“裸跳”或介绍朋友参加,一名受害少女因不愿配
合,屡遭谢男威胁公开裸跳画面,因此报警,警方逮捕邱男并查扣大批少女裸舞画面,邱
男与朋友聊天时,还表示“国中女生感觉很好骗”。该案经彰化地院审理,依违反儿童及
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判邱男13年6月徒期。
判决书指出,谢男于社群平台IG佯称参加网络跳舞比赛可赚取奖品及奖金,参赛者依指示
拍摄跳舞影片后,邱男即称“你的分数很高”,要求对方加入通讯软件Telegram好友,并
依范本拍摄裸体照片及跳舞影片回传,并要参赛者介绍其他未成年少女参加。被害少女若
想退出或拒绝介绍其他朋友,就遭谢男以散布裸照、影片相胁迫,导致少女们心生恐惧,
为保护自身安全与名誉,只能持续配合拍摄并拉人入坑。一名家住彰化的少女因受不了邱
男的威胁,向警方报案,警方在邱男新北市的住处扣得手机及掌握其云端硬盘,其中共有
5名少女的裸照及跳舞画面。
判决书指出,被告先前已有两次同类前科,一次胁迫未成年少女拍摄猥亵影像未遂并上传
网站,另一次引诱拍摄裸露胸部,均遭法院判刑确定。另外,被告与朋友聊天时,还表示
“国中女生感觉很好骗”、“我喜欢找小妹妹”。
法官表示,被告锁定未成年被害人,本案更进化手法,以跳舞比赛、奖金、名牌礼品(如
爱马仕皮夹)吸引少女,手段卑劣且具预谋性。
法院认为,被告犯罪动机为满足个人性欲,利用少女年少无知与星梦憧憬,设下计谋欺骗
被害少女们自行拍摄各种内容之裸体照片及影片供其观看,得手后竟然还不知收歛,不仅
于过程中羞辱被害少女,更进一步以散布其等之性影像为由要胁,手段龌龊卑劣,视被害
少女之人性尊严为无物,考量谢姓男子至今未与被害少女和解,无悔意等,依犯儿童及少
年性剥削防制条例以违反本人意愿方法,使少年自行拍摄性影像罪,共6罪,应执行有期
徒刑13年6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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