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09001503-260402?chdtv
为让前任死心!他带假女友赴约 醋女当街掌掴对方代价出炉
中时 丁治纲
高雄市凤山区一名李姓女子,因不满前男友带着友人假扮“假女友”出席分手谈判,竟在
公园内大庭广众下挥手掌掴对方巴掌,被告上法院。高雄地方法院日前审结,认定李女采
取暴力手段致人难堪,依强暴方式公然侮辱罪,判处李女拘役20日,可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李女与林姓男子分手后仍存感情纠葛,民国114年2月某日晚间,2人相约在凤
山区五甲公园谈判,林男为让李女彻底死心,央请女性友人假扮成现任女友陪同赴约。李
女在现场见到两人互动亲暱,醋劲大发,当场质问两人交往时间,友人为演得逼真索性牵
起林男的手,此举彻底激怒李女,随即朝她脸部挥击一巴掌。
庭讯时,李女矢口否认动手,辩称当时虽有口角,但绝对没有掌掴。然而法官调阅监视器
画面,发现李女确实有朝被害人脸部大力挥动手臂的动作,且林男也到庭指证,李女在转
身离去前突然走到被害人身边动手;法官认定,五甲公园属不特定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之
公共场所,李女采取掌掴这种直接施以暴力的强暴方式,已足以贬损被害人的人格尊严与
名誉,构成强暴侮辱罪。
至于被害人另指控李女随后跟踪至大楼住处骂脏话、在巷口拉扯致伤等伤害罪嫌,法官审
理后认为,这部分仅有告诉人与林男的单方指述,且现场监视器无收音功能,亦未拍到巷
口冲突画面,在缺乏客观补强证据下,此部分判定无罪。
法官审酌,李女仅因感情纠纷,不满被害人自称为前男友新欢,即在公共场所使人难堪,
且犯后未能坦承犯行。考量其素行与生活状况,量处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
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