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郭哲敏求2亿具保停押遭驳 二审裁定延押2

楼主: a96385245 (Kalpeny)   2026-05-10 14:22:30
中央社/刘世怡
郭哲敏求2亿具保停押遭驳 二审裁定延押2个月
88会馆负责人郭哲敏涉非法汇兑、赌博等罪,一审判刑11年8月。郭哲敏以已缴部分犯罪
所得、二审判决不上诉愿坐牢,求2亿元具保停押。二审裁定5月16日起延押2个月,驳回
声请。
郭哲敏羁押期将于5月15日届满,二审台湾高等法院日前召开延押讯问庭。郭哲敏在庭上
表示,二审将于29日宣判,他没打算上诉,愿意入监服刑。
郭哲敏强调,已遭羁押约3年,愿提供新台币2亿元担保金,请求给予1个多月时间安顿家
里并接回母亲;他已缴交地下汇兑不法所得1.26亿元,其余博弈不法所得需出监向亲友筹
借,强调自己是真心面对司法,绝不逃亡。
公诉检察官表示,郭哲敏羁押原因仍存在,且先前具保监控期间多次违规。考量郭哲敏财
力、侦查期间曾逃亡及持有国外护照,一旦偷渡出境,遣返难度极高,仍有羁押必要。
郭哲敏辩称,过去交保时均遵期到庭,触发科技监控警示是因带家人露营或参加宗教活动
,并非规避监控。他主张若依一审刑度,再服刑约3年即可假释,没必要放弃钜额保证金
流亡海外。他更举前台北市长柯文哲等重罪案件为例,认为重罪不必然伴随逃亡,持续羁
押有违比例原则,并提出限缩电子围篱等替代处分。
高院合议庭审理后认为,郭哲敏一审被判11年8月重刑,重刑通常会提高逃亡动机。虽然
二审已辩论终结,但仍可上诉三审,他规避后续审判与执行的高度可能性依然存在。此外
,郭哲敏在监控期间多次触发海岸线、港口警示,显见有试探监控效果之嫌,单靠提高保
证金或电子监控不足以防止逃亡。
针对郭哲敏主张缴回1.26亿元不法所得以及比照他案,合议庭指出,缴回所得属没收问题
,与具保无关;他案裁定属个案判断,不能直接比附援引。
高院8日认定郭哲敏仍有羁押必要,裁定延长羁押2个月,并驳回具保停押声请,全案可抗
告。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05100062.aspx
备注:
什么人不提,去提某人
当然继续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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