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2少女抽K菸性侵得逞 男逃亡13年与1女和解改判9年6月
自由时报 记者花孟璟/花莲报导
花莲吴姓男子与4名友人2011年间深夜邀约2名16岁少女喝酒同乐,趁酒意引诱施用三级毒
品K他命,性侵得逞。同案4人都已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刑或缓刑,但吴男逃亡13年才被逮
,法院以“2人以上共同以药剂强制性交罪”判10年6月,吴男不服提起上诉,花莲高分院
审酌他已与其中一名少女和解,改判9年6月,吴男上诉到最高法院,去年9月驳回并定谳
。
吴男一审被判10年6月,花莲高分院二审判决减轻其刑至9年6月,理由是高院审理期间吴
姓男子与其中1名被害女子成立调解,且“已知所过错、反省本案己身所为,并尽力弥补
女子所受损害,违法及有责程度略减”,为原审未及审酌,且犯后态度非差,因此高院撤
销改判。
全案发生在2011年8月间,李姓男子深夜邀酒摊,找人力公司同事吴姓男子、余潘姓男子
、江姓男子以及16岁朱姓少年同乐,朱姓少年在凌晨12点又打电话揪2名女同学A女、B女
一起助兴,嗨唱到凌晨3点结束,李男见少女已喝到半醉,向4人提议“我们等一下要回公
司玩K,然后把她们上了”。
为了骗少女上当,还分别对2人说,“另一女也要一起去朱姓少年家参观”,2女随同4男
返回人力公司,被诱抽K菸,少女意识昏沉,被带去楼上房间轮流性侵得逞,少女醒来后
搭出租车去报警。
3男子及少年触犯强制性交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11年,少年则判刑3年缓刑5年;
吴姓男子则在逃亡13年后被捕,一审判刑10年6月,吴男不服上诉。
判决指出,二审法院审酌吴男虽有诈欺、伤害前科,但逃亡期间没有再犯,在便当店学会
烤鸭、做菜并抚养祖父,被捕后也坦承犯行并与B女和解,努力弥补B女所受损害,衡酌罪
刑相当原则改判9年6月,然吴姓男子仍于去年7月再提上诉至最高法院,因逾期未叙理由
,上诉被驳回,全案去年9月25定谳。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501/31587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