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蓝委批屋顶光电政策是“血滴子” 环团发

楼主: stoneruler (光芒鱼)   2026-04-28 07:00:37
1.媒体来源:newtalk
2.记者署名:李宣萱
3.完整新闻标题:
蓝委批屋顶光电政策是“血滴子” 环团发表联合声明:“违建”才更可能是
4.完整新闻内文:
国民党立委张智伦上(3)月于立法院院会中质疑新建物设置屋顶光电政策仓促上路,并以
“血滴子”形容该政策。对此,地球公民基金会、绿色公民行动联盟、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
金会等10多个团体日前发布共同声明澄清,法规自2023年研议,历经8场研商会议及跨部会
、利害关系人沟通,更直言城市中未经结构审查与安全验证的铁皮违建才更可能成为真正的
“血滴子”。
声明中指出,屋顶光电已是国际趋势,并逐步形成台湾社会共识。不仅有助于降低燃煤发电
占比、支持减碳目标的实现,更能分散能源风险、提升用电端能源韧性,是台湾迈向2050净
零转型不可或缺的关键政策之一。因此,屋顶光电的推动不应倒退,而应在完善配套下加速
前进。
声明表示,新建物设置光电并非台湾独有作法,国际上包括欧盟、法国、荷兰、加拿大多伦
多、日本东京都、德国柏林等,均已透过法规要求或政策机制推动建筑物设置太阳光电。这
些国家将屋顶光电视为强化能源自主与降低对集中式电力系统依赖的基础设施,相形之下,
台湾部分民意代表以保守角度限缩屋顶光电适用范围,忽视建筑物结合太阳光电发电设备的
能源自主重要角色。此举不仅与国际趋势背道而驰,也将延误台湾能源转型进程。
声明引述《建物光电设备标准》第6条,法律中明确规范,未来新建物所设置的太阳光电发
电设备,必须具备在电网中断、无法供电时,仍可提供该建物用电之规划。自此建物光电成
为极端气候与防灾预备的情境下,民众重要的能源自主备援工具。若因缺乏对光电设备之正
确认知,退缩《建物光电设备标准》之适用性,恐将直接弱化民间灾时能源自主性,削弱社
会总体防灾韧性。
声明也提到,事实上依据现行制度,屋顶光电的设置需要参考或符合多项法规要求以及安全
规范,包括:《建筑物设置太阳光电发电设备标准》规范,光电模组须通过5400pa以上风压
测试(约17级风);提供《太阳光电发电设备设计风载重估算指引》于结构技师参考;提供
《太阳光电发电设备设置声明书暨定检表》供屋顶型太阳光电工程施工前的初步规划和注意
事项参考;依据《设置再生能源设施免请领杂项执照标准》,需由建筑师、土木技师或结构
技师出具结构安全证明;在特定条件下,须检附结构计算书。
声明中强调,屋顶光电是受制度规范的成熟技术,尤其透过设置阶段的结构设计、设备规范
与专业签证,在技术端降低因电气系统或施工品质等致灾风险。而光电设施亦常配有远端监
控系统,可随时监控异常状况,并透过系统商的定期检测与负责维运,确保发电效益与设备
安全。
相较之下,违建在天灾时的致灾疑虑,更应受到重视。声明指出,张智伦的选区——新北市
违建数更居全台之冠,常见的铁皮违建多未经结构审查与安全验证,于极端气候下更可能成
为张智伦所称之“血滴子”风险来源。声明批评,张智伦此举不仅对所属县市违建风险避而
不谈,反将矛头指向太阳光电,甚至有刻意对民众产生误导之嫌,令人深感不解。
声明也提出,长期以来,台湾存在南北电力供需失衡的问题。北部用电需求高,屋顶光电的
推动不够积极,设置比例相对偏低。根据能源署数据统计,台北市与新北市的屋顶光电设置
量为全台倒数第8与第11,台北市设置量甚至还比宜兰县低,若不透过制度强化、仍持续以
特定立场限缩都会区新建物设置光电,实质上等同于将把用电责任转嫁至其他地区。而屋顶
光电正是回应“都市用电都市发”的重要工具,高用电地区部分自给,以降低对远端电力供
应的依赖。声明团体认为,民意代表应监督产业进驻县市的用电责任,而非为了特定产业开
脱设置光电的责任义务,如此不利于能源公平、区域正义,也加剧区域相对剥夺感。
声明团体表示,屋顶光电的推动,确实涉及新的消防风险情境,例如建筑火灾延烧至光电设
备,或系统在日照下仍可能持续带电等状况。面对这些风险,政策回应不应仅停留于技术指
引,而应同步强化消防制度与第一线人员的权益保障。尽管目前内政部已订有《消防机关抢
救太阳光电发电设备火灾指导原则》,但多属原则性规范,且依现行“屋内线路装置规则”
,仍须仰赖台电或业者协助确认断电,无法确保现场完全无直流电压,第一线消防人员仍承
担高度不确定风险。
连署团体也主张,在推动建筑物光电政策的同时,应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强化以下制度配
套,以确保消防人员与民众安全:第一、建立跨机关即时通报与联系机制,使消防单位可迅
速取得设备状态与断电资讯。第二、建置并维护数位化图资系统,完整掌握设有光电设备之
建筑分布、设备配置及电力系统关键节点,并于出勤时即时提供第一线人员。第三、推动强
制快速关断(RSD)或等效设备之制度化,确保消防单位得以在现场独立且即时完成断电。
第四、强化消防人员相关教育训练与专用装备配置,使其具备应对新型能源设施风险之能力
。此外,随着家户储能设备逐步普及,主管机关亦应同步强化设备品质管理与设置规范,避
免不当配置增加火灾与救灾风险。
声明中强调,面对能源转型与国际情势变化,屋顶光电不应再被视为可有可无的选项,应是
提升能源安全与系统韧性的核心策略。他们呼吁民意代表,应从民众灾时用电需求、国家能
源安全、区域用电责任,以及第一线消防人员的安全保障出发,全面检视政策,勿以片面资
讯或过度简化的论述限缩制度。同时也支持政府推动屋顶光电政策,新建物加装光电应如期
落实,并持续检讨机制,强化消防制度、设备标准与人员训练等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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