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曝台美协定签约前“农业部早就先改马铃

楼主: ptt987654321 (低调)   2026-04-22 09:10:58
曝台美协定签约前“农业部早就先改马铃薯检疫条件”!黄国昌看条文:美国不答应还不
准改
张大任
民众党主席黄国昌批,农业部部在签台美贸易协定前就自己先让步。(资料照,刘伟宏摄

进口马铃薯检疫新规指出,未来输台马铃薯若有发芽情形不必整批退运,但若有腐败或发
芽就须整颗销毁丢弃,不会进入后续加工或流通。对此,民众党主席黄国昌在直播怒批,
农业部在协定签署前一周,早就先公告马铃薯检疫条件的变更,“协定都还没有签,我们
自己就先让步!”
黄国昌表示,台美对等贸易协定里面写到,台湾应确保农业部在2026年2月6日发布及生效
的“马铃薯输入检疫条件”所作之任何变更,都是依据双方经由指定代表会后之共识;但
台美贸易协定是在2月13日才签的,所以就是在签这个协定之前,我们自己已经先变更了
标准,不是跟美国签了协定后事情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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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昌说,农业部在尚未签协定前就先变更标准,且协定称这个标准未来如果有任何变动
,要有双方的共识,“意思就是美国不答应,你们之前已经公布的这个标准不准改变。”
黄国昌呛,“协定都还没有签,我们自己就先让步,然后协定里签的是什么?是在前一周
公告的标准,未来除非美国同意否则不准改回去,这就是我们所签的协定。”
帮磡鱆磳陧A马铃薯检疫规定到底变了什么东西,本来在2018年使用的马铃薯检疫条件
第四条规定,“美国产加工用马铃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输入”,第4点即指出“马
铃薯附带长度超过5毫米以上的芽体”,而这一点现在没了。
黄国昌说,之前如果有发芽超过5毫米,是连进来都不能,而现在这个“不得输入”的条
件没有了,而食药署说若检疫发现有发芽,须整颗丢弃不得加工,意思就是边境没有要管
,等到加工厂发现有超过5毫米的芽体,再把它驱隔出来废弃,“在食品安全的把关上,
你觉得是有长芽就不能进来,还是送到加工厂再丢掉,这两种管制措施,哪一种会比较有
用?”
风传媒
https://www.storm.mg/article/11123446
备注
笑死
难缠的对手
回台接机还大作秀
我看你我他,甚至路边街友去谈判
结果都是一样的
继续吹啊
藏电仔都能吹成高手
印度劳工都能吹成比台男善良
甚至发芽马铃薯也能讲成可以吃
真得太屌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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