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蓝委推“鞭刑公投” 准中选会委员:恐违

楼主: relax911 (Lmerro)   2026-04-11 19:46:13
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屈彦辰
3.完整新闻标题:
蓝委推“鞭刑公投” 准中选会委员:恐违宪 但立院提案中选会无权准驳
4.完整新闻内文:
近年重大刑事案件频传,但现有法律制裁未必符合人民期待,国民党立委洪孟楷等将启动
“鞭刑公投”,且可望在年底并九合一大选举行。有准中选会委员表示,恐有抵触宪法之
虞,不过,如经立法院直接提出,中选会没有审查、驳回权利。
国民党立委洪孟楷、林沛祥、林德福、罗智强、廖伟翔、黄健豪、杨琼璎、陈玉珍等,预
计于下周一举行记者会,宣布推动“鞭刑公投”;强调并非要以公投直接创设刑罚,也不
是要取代立法院的立法形成权或法院在个案中的审判与量刑权限,而是依“公民投票法”
将重大政策方向交由全民形成清楚、正当的民意授权。
有准中选会委员提醒,此议题可能触及宪法问题,因鞭刑侵犯到人性尊严,根据“公民与
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7条,“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残忍、不人道或侮辱之处遇
或惩罚”,鞭刑一般被认定为“酷刑”,可能抵触宪法核心价值,也有违民主国家法治和
宪政秩序。
该人士认为,不见得人权议题一定不能交付公投,但有抵触宪法之虞,便有争议。技术面
言,是否增加鞭刑应该是属于“重大法律创制”,因如要增设鞭刑,最后要实现还是要透
过立法或修法为之。但他仍提醒,此议题如要交付公投,争议恐会很大,除有抵触宪法的
疑虑外,可能会被认为违背民主和当代世界潮流,会被外国民主评价机构如“自由之家”
等予以反面回馈,在法政学界也会引发议论。
该人士说,提出鞭刑公投是符合庶民的法情感,但作为法治国家,不是完全要呼应人民的
法情感,不免有人民的法情感跟民主国家法治间的冲突。
立法院去年提出“反废死公投”因偏向立法原则创制,被认定非针对重大政策的创制或复
决遭否决,“鞭刑公投”是否成案也存有疑虑。该人士说,如经由立法院直接提出,中选
会不应驳回,就法论法,中选会没有审查、驳回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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